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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区直部门厅级第二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公示
发表时间:2023-03-20 18:00:00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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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的通知》(中发〔2017〕2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8〕69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党办〔2019〕103号),以及党和国家及时性表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设立区直部门定期表彰项目1个、2023年及时性表彰项目1个。现公示如下:

一、拟设立定期表彰项目1个(厅级,周期5年)

全区审计工作“双先”评选表彰

二、拟设立2023年及时性表彰项目1个(厅级,2023年)

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评选表彰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24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3月24日18时前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0951-5099096(兼传真)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38号1011室

邮编:750001



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0日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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