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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创业指导师工作室名单公示
发表时间:2023-04-06 17:04:39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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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09号)、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就培函〔2020〕58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创业指导师工作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人社规字〔2021〕1号)要求,经各地推荐、资料核查、实地查验、诚实守信核查、会议研究,拟认定刘东、姬广、刘海燕、仇龙健、厚少凡、安必强、王文安、李新隆等8个自治区创业指导师工作室。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3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线索,可采取打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举报。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举报人保密。若举报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认定,将取消其认定资格。

举报电话:(0951)5045792、5099016。接受电话或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来信来访地址: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银川市兴庆区南薰西街365号),邮编:750001。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23年4月6日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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