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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推行退休人员去世社保业务快办服务
发表时间:2020-09-10 09:33:4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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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王雪玲)9月9日,记者获悉,在目前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相关业务线下办理不用填单、限时办结的基础上,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一步完善“网上人社”相关功能,到2020年11月底前,将实现自治区、市、县三级退休人员去世打包办业务线上线下同步办,且办理标准、流程一致化,相关业务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据了解,退休人员去世打包办业务,线下到社保经办机构养老保险经办窗口一门受理办理,线上通过登录“网上人社”办理。

       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申报死亡。参保死亡退休人员家属、法定监护人员或死亡退休人员所在单位到退休人员生前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养老保险经办窗口申报退休人员死亡情况,告知死亡退休人员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提供死亡证明(不强制提供,对不能提供死亡证明的,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各有关渠道落实退休人员死亡信息)。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后,告知死亡退休人员申报方,留下联络电话,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退休人员去世后的有关业务后,电话告知办结情况。

       ——核定退休人员死亡养老保险有关待遇。经确认死亡的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经办窗口从退休人员死亡的次月起,停发养老保险待遇。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通过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生成《宁夏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申领结算表》进行一次性清退。再通过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生成《宁夏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支付审批表》,按政策规定计发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如有冒领养老金情况,从丧抚费中进行抵扣停发。不能抵扣的限期追回。

       ——核定退休人员死亡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经确认死亡的退休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养老保险经办窗口将有关信息同步转给工伤保险经办窗口,涉及工伤保险待遇补差的,退休人员去世时,同步停发工伤保险基金补差金额;属于“工亡”的,只能享受“工亡”丧抚待遇,告知养老保险经办窗口停发养老丧抚待遇。

       ——支付退休人员死亡的有关待遇。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到去世者生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社保卡或银联卡等账户。对于不能使用去世者社保卡或银联卡等账户的,暂按各地现行办法执行。

来源:宁夏新闻网  http://www.nxnews.net/yc/jrww/202009/t20200909_68508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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