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
印发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宁人社办发〔2021〕18号
厅属各单位,社保局: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5号),结合厅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连同列入《自治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自治区就业促进“十四五”规划、自治区2021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方案、推进实施失业保险区级统筹的意见等3件自治区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一并严格按照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实施,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相关资料及时立卷归档。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处室 (单位) | 计划决策 时 间 | 责任领导 | 责任人 |
1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 规划财务处 | 2021年6月 | 刘智谋 | 蓝 旭 |
2 | 自治区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 | 就业局 | 2021年8月 | 孙晓军 | 海 国 |
3 | 关于印发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 工资处 | 2021年10月 | 张宏伟 | 王 波 |
4 | 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 专技处 | 2021年11月 | 孙晓军 | 苏海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