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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发表时间:2022-05-23 09:26:02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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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现就施栋代表提出的关于鼓励建设乡村振兴产业园及实训基地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是大力培养人才助力乡村振兴。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才办研究制定并提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鼓励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措施》(宁党办〔2020〕48号),从编制保障、职称改革、创新创业、薪酬待遇、柔性流动等7个方面,提出了19条含金量高、针对性强、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真金白银”激励人才扎根基层创新创业,鼓励各类人才向基层流动。实施“乡土能人”带培计划。自治区计划五年选拔1000名左右包括“两个带头人”在内的乡村优秀人才,支持其带培一批有潜力的农村青年人才,对发挥带培作用好的,优先评定高素质农民职称,自治区对取得高、中级职称人员一次性分别给予6000元、3000元奖补,鼓励市、县(区)或用人单位对取得初级职称人员给予一定奖补。访学研修资助。实施“基层之星”人才培养计划,每年从市、县(区)选派100名左右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基层一线青年人才,到自治区级和银川市专业对口单位进行为期1年的研修学习,给予每人2万元经费资助。支持青年骨干人才赴外开展访学研修,给予每人3万元经费资助。自治区每年选派资助一批重点领域人才赴国(境)外研修培训。人才工程计划倾斜。依托自治区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加大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向基层县乡骨干人才予以重点倾斜,给予每人每年6万—10万元资助。大力实施塞上英才、政府特殊津贴等人才工程,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长期工作在基层和科研、生产一线的优秀人才。加强贫困地区专业人员培训教育。实施贫困地区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培养计划,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水平。实施全区基层中医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专项培训计划,计划三年投入100万元,培训乡村中医药骨干人才1200余人,为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是精准引进人才助力乡村振兴。实施博士硕士“绿色通道”招聘。全区事业单位招聘博士、县乡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没有空编的可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解决。实施在读博士、硕士预引进计划。加大预引进优秀在读博士、宁南九县区预引进在读硕士支持力度,每人每年给予3万元、2万元资助,可连续支持1-3年。柔性引才补助。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挂职兼职、项目合作、顾问指导、股权激励、技术出资等方式引进自治区外人才,对柔性引进的“两院”院士、国医大师、入选国家人才计划人员择优授予“自治区特聘专家”称号,并给予引才单位5万元—20万元补助。企业柔性引进人才每年累计来宁工作2个月以上,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带培带教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经评估按所付薪酬的30%、每年最高50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助,最长可补助3年。安居保障。鼓励各地各单位通过奖励赠与、免费入住、租售并举、住房补贴等方式保障人才住房。全职引进且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服务合同的,除享受用人单位各项引才待遇外,自治区按照高层次人才认定类别,分别给予20万元—220万元安家费;对全职引进到企业或宁南九县区从事本专业科研和技术工作的E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自治区给予的安家费上浮30%。工作补助。对于博士(双证)和重点院校重点学科毕业的硕士到企业工作的,按月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补助,到事业单位工作按月分别给予4000元、2000元补助,可连续补助5年。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和用人单位建立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补助制度。家属安置。高层次人才配偶来宁工作,原则上参照原工作单位性质、身份及专业专长予以安置。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和自主培养的 C 类及以上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其配偶为硕士研究生以上的,可在事业单位空缺编制内或通过“先进后出”的方式直接考核聘用。对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自愿参加宁夏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的,非宁夏户籍人员可按宁夏户籍人员条件报考。
    三是科学评价人才助力乡村振兴。为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让更多县乡专业技术人才扎根基层、热爱“三农”,配合组织部门提请自治区党委出台《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的若干措施》,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灵活施策,将“双定向”政策实施范围再次由宁南九县区扩大到了全区所有县区,按照宁南九县区专业技术岗位数量10%、其他县(市、区)专业技术岗位数量5%的比例,核增用于评审“双定向”专业技术职称的高级岗位。下放评审权限。将教育、卫生、农业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至各地级市,中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至县(市、区),实行自定标准、自主评审、自主聘任,发挥基层组织在人才评价中的主导作用。破除“四唯”倾向。设计符合基层实际的评审标准,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品德、能力、业绩,树立不唯论文看业绩,不唯学历看能力,不唯奖项看贡献的评价导向,不将论文、科研等作为评审的硬性要求,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新闻作品等视同论文、科研成果,引导专业技术人员把论文写在大地上、写在车间里、写在岗位上。放宽所学专业。对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及以上,实践证明能胜任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不要求申报人所学专业必须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只需干评一致即可。放宽任职年限,对工作业绩突出,在脱贫攻坚、抗击疫情、重点项目、技术推广、特色产业等领域,工作业绩突出受到县级表彰的,可提前一年申报定向高级职称。缩短任职年限。对在乡镇连续工作满15年的中专生、满12年的大专生、满10年的本科生、满7年的研究生,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可不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限制参评定向高级职称。倾斜民生领域。对长期在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工作且现仍在农村教学岗位上的教师,连续工作15年的可晋升中级职称,连续工作25年的可晋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不受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且申报高级职称时降低一项业绩要求;对长期在乡镇工作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时放宽学历要求,且申报高级职称时降低一项业绩要求;对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中医药医师以及在基层医疗医药卫生机构工作的经过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对执业范围注册或加注全科医学专业满2年的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定向高级职称。降低分数线。我区卫生高级职称评审采取考评结合的方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申报定向职称单独划定专业测试合格标准,即在自治区确定合格标准基础上再降低5分。近年来,全区共有8000多名县乡基层专业技术人才依靠这一政策晋升了高级职称。
四是建设人才载体助力乡村振兴。制定《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宁夏人才小高地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宁夏人才小高地考核评估办法》《宁夏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宁夏专家服务基地管理办法》等,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学科,累计建设院士工作站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19个、自治区人才小高地58个、专家服务基地75个,建设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4个、29个,为人才搭建了干事创业平台,聚集了近万名高层次人才。同时,紧密结合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创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0个、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0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3个、自治区技能大师工作室41个、认定自治区级技能大赛项目集训基地13个,选技工院校急需特色专业12个,为高技能人才提升培训、技能竞赛、课程研发、成果交流和技术技能成果转化提供了平台。
    下一步,我厅将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新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上来,在自治区人才小高地、专家服务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等人才载体建设方面,重点向乡村振兴主战场、主领域予以倾斜,把工作的重心转移到自治区党委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的部署要求上来,在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区、推动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国家战略中体现人社担当、彰显人社精神、贡献人社力量。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5月23日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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