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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聘请法律顾问单位法律服务项目公告
发表时间:2021-04-26 15:43:3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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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现对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聘请法律顾问单位法律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聘请法律顾问单位法律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及地址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

三、采购内容和需求

(一)项目概况:聘请有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供法律服务。

(二)项目服务要求

1.对人社领域的立法工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重大行政决策法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论证;

2.对重大、复杂法律事务提供法律专家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3.对各类合同进行审核,对招投标、听证会、信访、法律宣传等工作中涉及法律咨询、调查取证、沟通协调和论证提供法律服务;

4.处理或代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民事诉讼等案件,包括但不限于代收诉讼材料、裁判文件,书写答辩状、证据目录、代理词等法律文书,代表我厅出庭应诉、调解案件等;

5.协助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定期进行法治宣传,协助做好其他法律宣传活动;

6.全年工作日坐班服务,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及时处理各类法律事务;

7.在遇到紧急事件时做到通信畅通、随叫随到,并即时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

8.每年必须提供半年度、全年度服务工作报告;

9.其他由双方约定的法律事务。

四、采购预算

20万元/年

五、服务期限

3

六、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 提供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提供投标单位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5.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截图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企业无不良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七、报名截止时间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6日中午12:00。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大楼十楼东1014办公室。(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

联系人:马娟      

联系电话:0951-5099022  

八、答疑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5月8日上午10:00。

地点: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大楼十楼东1014办公室。(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标书送达时间:2021年5月 11日上午9:00前。

(二)送达地点: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楼十楼1001会议室。

(三)开标时间:2021年5月11日上午9:30。

(四)开标地点: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楼十楼 1001会议室。

十、本次采购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4月 26日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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