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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宁夏举行促进就业、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新闻发布会
发表时间:2019-01-23 17:28:3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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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月23日(星期三)上午10时在自治区政府五楼蓝天厅(解放街)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自治区人社厅副厅长孙晓军、工信厅副巡视员尹君、民政厅副厅长方仲权、财政厅副巡视员何天文解读近期施行的《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并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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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晓军:


各位领导、媒体朋友们,大家好。
  2018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按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就业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涉及到全区广大群众和企业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为扩大社会知晓度,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促进政策落地见效。今天,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促进就业、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新闻发布会。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领导有:自治区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方仲权同志、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巡视员尹君同志、自治区财政厅副巡视员何天文同志。我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晓军,兼任今天新闻发布会主持人。
  首先,由我向各位领导和新闻界的朋友们介绍我区出台促进就业、推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等两项政策的有关情况。


孙晓军:


一、《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规发〔2018〕11号)的具体内容
  2018年11月17日,国务院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稳就业工作提出了15条政策措施,并要求各地制定出台具体实施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和财力水平合理确定享受政策的困难企业范围,突出重点帮扶对象,合理确定补贴标准,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尽快落地。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工作,支持企业稳岗,促进就业创业,强化培训服务。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紧锣密鼓,认真调研,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规发〔2018〕11号文件),从支持企业稳定发展、鼓励支持就业创业、积极实施培训、及时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帮扶和加强组织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了16条政策措施。
  (一)在支持企业稳定发展方面。一是普遍提高失业保险费返回标准。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上年度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将返还其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50%统一确定为50%,这是一条普惠政策。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困难企业的返还力度。对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返还标准可按企业所在地上年度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二)在鼓励支持就业创业方面。一是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及奖补政策支持力度。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个人贷款额度最高15万元,对毕业5年内在我区创业的大学生,可提高到30万元。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二是支持创业载体建设。对达到地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标准的,由所在地级市给予每个园区不低于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达到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标准的,自治区给予每个孵化园区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达到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标准的,自治区再给予每个孵化园区2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三是支持大学生在宁创业。对已有一次性1万元创业补助基础上,在校大学生或毕业2年内大学生创业初始阶段经登记注册并正常营业3个月以上的,在登记注册后半年内可给予一次性初始创业补助3000元,对在固原市等贫困县(区)创业的,补助上浮30%。同时分级开展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评选奖励活动,对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每个给予1-10万元的奖励。四是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就业见习(实习)补贴范围由具有我区户籍的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实习)期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并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满6个月以上,给予最长1年的养老保险补贴。五是支持吸纳就业量大的家庭服务企业发展。对与员工依法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家庭服务企业,给予最长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将家庭服务企业分为三个档次进行考核,每年对三个档次考核前3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金奖励。
  (三)积极实施培训方面。一是支持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困难企业可组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所需经费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经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二是开展失业人员培训。支持各类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政府补贴的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参加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300元补贴。三是放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1年以上。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能力等级证书的,可按我区现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执行。
  (四)及时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帮扶方面。一是实行失业登记常住地服务。凡在我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城乡失业人员可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申请享受当地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在常住地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就业援助。二是落实失业保险待遇。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由失业保险基金发放失业保险金,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一致。三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可给予临时性生活补助,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地区消费水平等综合确定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并安排资金。四是切实抓好政策服务。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向社会公布政策清单、申办流程、补贴标准、服务机构及联系方式、监督投诉电话,深入企业宣讲政策、了解困难、做好帮扶。
  (五)加强组织保障方面。一是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承担本地区促进就业工作的主体责任,各级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统筹做好本地区促进就业工作。二是压实部门工作职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促进就业政策制定、督促落实、统计监测和有关就业待遇及临时性生活补助待遇的审核落实等工作;财政部门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保障促进就业政策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相关等部门,摸清困难企业的底数,做好困难企业的认定工作;民政部门做好低保、临时救助对象的认定及救助资金的发放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协调落实为失业人员创业免费提供经营场所工作;税务部门要做好各项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让创业就业群体和困难企业知晓相关政策,及时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二、《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宁政规发〔2018〕9号)的具体内容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2018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明确了当前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我区出台了《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宁政规发〔2018〕9号),其目的是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推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就业就学各阶段和成长成才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规模开展高质量的职业技能培训,力争基本满足每个有培训意愿劳动者的培训需要,努力培养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队伍和高素质劳动者。其主要内容分为四个部分:
  (一)培训体系方面: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实施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加强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和企业负责人培训,推进创业创新培训,弘扬工匠精神。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将有培训意愿各类劳动者纳入政府补贴培训范围,对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自治区规定标准给予培训鉴定补贴。实施技师培训项目,对当年取得技师和高级技师资格的企业生产一线人员,对该培养企业或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分别按照技师30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二)体制机制方面:完善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发展机制,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职业院校、企业大学承担社会培训任务。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对取得中级、高级职业资格,在生产岗位业绩突出,连续3年受到企业表彰奖励,或有发明创造成果并获国家专利的,或获得地级市以上技术创新奖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可破格晋升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质量评估监管机制,制定全区统一的政府补贴培训目录,职业资格实行清单式管理。完善技能提升激励机制,支持劳动者凭技能提升待遇,提高高技能人才的政治待遇和社会地位,企业“首席技师”“技能专家”可参照享受教授级待遇;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可比照大专学历报考我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初次就业工资可比照同岗位大专学历人员确定;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技能大师等高技能人才可享受我区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比如,刚刚在十四届全国技能人才表彰大会上荣获全国技术能手的宁夏吴忠市好运电焊机有限公司的牛军同志,就可以获此殊荣和待遇。
  (三)基础能力建设方面:依托现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民办培训机构等培训资源,针对我区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开发优质课程,开展特色培训。加强培训基础平台建设,每年资助2-3个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3-5个急需特色专业,5个“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对认定为国家和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的院校或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0万元、100万元补助;对遴选为特色专业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助;对认定为国家和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专项补贴。
  (四)保障措施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有关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加大经费保障。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益。三是扩大舆论宣传。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宣传,弘扬“工匠精神”,让“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成为时代风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创造、尊重人才的深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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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仲权:


媒体的各位朋友,大家好!
  涉及到就业的问题,民政厅主要是对困难下岗职工进行生活保障,主要有以下3条:第一,如果下岗以后生活困难,符合低保条件,我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如果不符合低保条件,生活仍然比较困难,我们可以给予临时救助。第二,享受低保的下岗职工再就业后,他的生活家庭水平已经超出了低保标准,我们给予1年的借退期,1年内他的标准高于低保,但是他的家庭仍然享受低保;1年以后,对他的家庭财产进行核查。第三,就业以后在就业过程中产生的一些刚性支出,在核实家庭财产时给予扣减。最典型的就是房屋的租赁费,例如一个县级城市下岗职工来银川来打工,假如1个月工资2000元但是房屋租金500元,我们在核实他的家庭财产时要扣减他的刚性支出,这样一来他的家庭人均出来仍然符合低保标准,他可以继续享受低保。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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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 君: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同时,借此机会感谢记者朋友们长期以来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关心和关注。下面我就工业和信息化厅在促进就业和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方面的工作做简要介绍。
   一、关于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企业稳定发展
  《实施意见》明确:运用政策性担保基金为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贷款提供融资担保,并给予2%的保费补贴,提高小微贷款可获得性,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在发挥政策性担保基金方面,我厅自2016年起,在自治区财政支持下,设立了“自治区新型工业化专项担保基金”,通过提供贷款担保、担保贷款代偿、及保费补贴等方式,重点支持自治区内符合扶持方向和重点的工业和信息化在建项目,支持企业稳定发展。遴选宁夏担保集团、宁夏再担保集团、宁夏宁东担保有限公司、西部(银川)担保有限公司作为合作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基金支持范围,为企业向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担保;当合作担保机构为企业的项目提供担保出现风险,最终形成的代偿损失由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按3:7比例分担损失;对经工信厅牵头筛选推荐、并通过“担保基金”担保且综合费率不超过2%、取得银行贷款的项目,予以一年期2%保费补贴,降低企业贷款成本。
  在提高小微贷款可获得性方面,积极落实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对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额度1000万元以下、担保费率不超过2%的担保业务给予补贴。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进一步拓展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水平,促进专注于服务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2018年争取到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补贴资金937万元,降低了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小微企业。
   二、关于支持创业载体建设
  《意见》明确:支持国家和自治区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实施服务升级工程,对测评绩效显著的示范基地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
  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创业就业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我厅从2014年起开展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培育工作,每年组织认定5-10家自治区级示范基地,每家给予50-100万元资金支持。从2017年起,根据自治区关于推进创新驱动战略实施意见的精神,对新认定的国家、自治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分别给予20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截止目前,已培育自治区级示范基地44家,其中国家级示范基地12家。为了进一步发挥示范基地在推动创业创新促进就业的作用,我们将在扩大示范基地总量的基础上,提升示范基地的质量,实施基地服务升级工程,打造低成本、高质量、优服务的双创载体。每年对国家和自治区示范基地进行绩效测评,对绩效测评显著的示范基地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2018年对绩效测评显著的10家示范基地给予300万元资金支持。
  三、关于困难企业暨面临生产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的认定
  《实施意见》明确: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资、商务、税务等部门,摸清困难企业的底数,做好困难企业暨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的认定工作。
  目前,我厅正在会同相关厅局开展困难企业调研工作,我们将本着方便、快捷、应统尽统的原则,依据企业保费缴纳、连续亏损月份、上一年度裁员人数,职工工资发放等情况,确定困难企业认定条件和流程。困难企业认定标准制定后,我们将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困难企业认定工作,对认定的困难企业名单及时提交相关部门,确保困难企业享受失业金返还等相关扶持政策。
  四、 关于加强企业负责人教育培训
  《实施意见》明确,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要求工信厅负责实施领军企业家5年培训计划,逐步完善企业负责人培训体系。
  我厅以实施领军人才培训项目为抓手,一是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征集企业需求,确定年度培训项目重点方向和任务,分批组织我区非公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到国内著名大学学习培训,企业只需缴纳来回路费,政府承担培训费以及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目前,我厅与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5所知名高校签订了正式培训基地协议,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培训奠定了基础。二是支持企业自主组织开展领军人才培训,对符合年度培训重点方向和任务的项目,通过遴选确定优质项目给予资金补贴。通过培训项目,培育出一批具有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创新精神的企业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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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天文: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刚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的领导已对相关政策作了解读,下面,我就自治区促进就业和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涉及财政的相关内容做补充发布。
  一、 创业担保扶持政策
  近年来,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国家和自治区不断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降低贷款申请条件,优化贷款申办程序,简化贷款贴息流程,有效推动了我区脱贫富民战略实施。本次《实施意见》又进一步加大了创业担保贷款及奖补政策的支持力度。一是将个人贷款额度从最高10万元调整到最高15万元,对毕业5年内在我区创业的大学生,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0万元;二是将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从最高200万元调整到最高300万元,并降低了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条件;三是对积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地区,按其当年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总额的1%,奖励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成效突出的经办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妇联等单位,用于其工作经费补助,奖励基数包括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支持的创业担保贷款。
  二、资金保障
  就业是民生之本。自治区近期出台的《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均为涉及民生的重大就业政策。为积极落实自治区两个《实施意见》,自治区财政积极发挥财政职能,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全力做好资金保障工作。截止目前,自治区财政已筹措就业补助资金8亿元,预计全年将达10亿元左右,全力保障我区各项就业创业工作资金需求。
  最后,我代表自治区财政厅对各新闻媒体长期以来宣传报道财政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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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广电台《都市阳光》栏目记者:


大学生就业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那么《实施意见》中对支持大学生在宁夏创业有哪些新政策?


孙晓军:


一是在校大学生或毕业2年内大学生在创业初始阶段经登记注册并正常营业3个月以上的,在登记注册后半年内可给予一次性初始创业补助3000元,对在固原市等贫困县(区)创业的,补助上浮30%;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一次性给予1万元创业补助。
  二是对毕业5年内在我区创业的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个人贷款额度由最高10万元提高到最高30万元。
  三是开展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评选奖励活动,对每年评选出的自治区级、地市级、县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每个给予1-1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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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日报记者:


近年来,自治区各级政府对家庭服务业发展都很重视,那么《实施意见》中对支持吸纳就业量大的家庭服务企业发展有哪些新举措?


孙晓军:


家庭服务业发展在我区还是“短板”,这次出台的新举措力度很大。主要有:一是与员工依法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家庭服务企业,可按照“先缴后补”的方式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实际缴纳(企业缴纳部分)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的50%,此项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二是根据家庭服务企业规模、带动就业数量、服务质量、运营规范度和获得国家、自治区级表彰奖励等情况,将家庭服务企业分为三个档次进行考核,每年对三个档次考核前3名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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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日报记者:


就业技能培训的重点群体有哪些?


孙晓军:


重点群体主要是: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十二五”生态移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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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新闻网记者:


如何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制机制?


孙晓军:


一是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发展机制。加大政府、企业、社会等各类培训资源优化整合力度,增强培训的市场化和社会化的能力。二是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坚持职业能力与工作业绩、专业评价与企业认可、实操能力和解决关键生产难题相结合的多元评价机制。三是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质量评估监管机制。职业资格实行清单式管理,探索建立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实现培训信息与就业、社会保障信息联通共享的监管机制。四是完善技能提升激励机制。支持劳动者凭技能提升待遇,完善多劳多得、技高者多得的技能人才收入分配政策,拓宽技能人才发展通道,对符合相应工程类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推荐列入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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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广电台新闻中心记者:


我们都知道,缺少资金是创业难的一个门槛,《实施意见》中对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有多大?


孙晓军:


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个人贷款额度从最高10万元调整到最高15万元,其中,对毕业5年内在我区创业的大学生,可提高到最高30万元。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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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社记者:


请问大学生创业进入园区内可以拎包入住,具体是哪些园区呢?进入园区内的具体政策措施能否介绍一下。


孙晓军:


目前全区181个创业园区,其中一部分是公办园区,一部分是私立园区(企业办的园区),现在无论是公办的还是企业办的园区,都非常欢迎大学生入住。每个园区都有入住的规定条件,例如:大学生入住首先要申报项目,项目申请后园区的管委会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确定有发展方向、确实属于创新创业的可以吸纳进去。像IBI园区里面还有很多园中园,还有宁夏创业谷、银川市的梦工厂园区、兴庆区的双创园区等等,所有园区都非常欢迎高校毕业生进去创业,门槛也比较低,水电、网络费用都不用交,甚至还提供办公设备。也请我们新闻媒体呼吁高校毕业生或者在校即将毕业的并且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可以到这些园区创业,能够节省不少创业成本,还可以享受到很多的创业服务,如: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培训、法律咨询服务等等,可以帮助大学生尽快创业成功。


孙晓军:


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就到这里。如需了解更详细情况的,会后可以联系自治区人社厅就业创业和失业保险处、职业能力建设处。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来源: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国新发布SCIO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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