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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第二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9-18 10:45:39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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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民法院: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联合发布第二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90号)转发各地,在办案中予以参照,并提出如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落实裁审衔接机制。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人民法院要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审衔接机制要求,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事前沟通协商,统一法律使用标准,提高裁审一致率。
    二、加强疑难案例研判。要进一步强化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分析,在办案程序、处理标准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最大限度地做到“同案同判”。

    三、适时发布典型案例。年度案件数量在50件以上的市、县(区),每年底分别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报送1至2篇典型案例材料。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协商后适时发布。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联合发布第二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的通知


人社部函〔2021〕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7〕70号)提出的“开展类案分析,联合筛选并发布典型案例”等要求,明确工时及加班工资法律适用标准,进一步提高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质效,全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现发布第二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请各地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在办案中予以参照。

    附件: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第二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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