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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7-08 16:35:12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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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人社函〔2022〕231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教育厅、国资委,自治区各职业(技工)院校、各区属国有企业:

    为做好第十六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人、候选单位的遴选推荐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61号),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须爱党报国、敬业奉献,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华技能大奖。来自生产服务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
    3.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全国技术能手。来自生产服务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优先从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获得自治区塞上技能大师、自治区技术能手称号的高技能人才中推荐。
    (三)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从基层企业、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职业培训机构、就业训练中心等单位中择优推荐。候选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技能人才工作决策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参与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等工作,技能人才培育成效突出。优先推荐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成效显著的单位。
    (四)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从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员工、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或职业培训机构实训教师、公共实训基地实训教师、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指导专家和教练等直接从事技能人才培养的基层工作者中择优推荐。候选人应具有丰富的一线工作经验,技艺精湛,在技能人才培养、技术攻关、教学研究、竞赛指导等方面有突出业绩或贡献。优先推荐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成效显著的个人。
    二、推荐名额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通知》要求,我区推荐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1名、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3名(含后备人选1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和个人各1个。各地推荐候选人(单位)名额见《候选人(单位)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申报和推荐程序
    (一)申报推荐。各地市、自治区有关单位按照自治区分配的推荐名额和推荐条件,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择优推荐,推荐对象须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政治审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
    (二)初审初评。市、县(区)推荐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宁东地区的报宁东管委会人力资源局),自治区技工学校推荐人选直接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其他职业院校推荐人选直接报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属国有企业推荐人选直接报自治区国资委。各地级市、自治区各相关单位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把关,人选较多的可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人选。
    (三)确定人选。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各地市、自治区相关部门推荐上报情况,组织专家复审、会议研究、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分配名额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报送正式推荐人选。
    四、奖励措施
    (一)对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中华技能大奖称号,颁发中华技能大奖奖章、证书、奖杯和奖金。同时,自治区给予获得者本人及培养单位各10万元奖励。
    (二)对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颁发全国技术能手奖章、证书、奖牌和奖金。同时,自治区给予获得者本人及培养单位各5万元奖励。
    (三)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予以通报表扬。自治区适时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五、有关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围绕自治区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组织推荐工作,充分考虑不同行业和领域的代表性。现任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退休人员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二)坚持“谁推荐、谁负责”。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全面考察推荐对象的政治素质、技能水平、工作业绩和一贯表现,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对伪造身份、事迹及不按照条件、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撤销推荐对象资格,并视情况取消推荐单位参加下一届评选表彰资格。
    (四)避免重复申报推荐。驻宁央企和事业单位人员不在我区推荐范围之内。曾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及个人的,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奖项。同一候选人不得同时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重复申报推荐视为无效。
    (五)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地市认真组织填写《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推荐表》(附件3)、《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个人推荐表》(附件4);申报者严格对照《申报材料要求》(附件9)和申报表填表说明(附件10),认真填写《中华技能大奖申报表》(附件5)《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附件6)《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申报表》(附件7)、《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申报表》(附件8)。加盖公章后连同佐证材料于2022年7月25日前分别报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治区教育厅、国资委,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治区教育厅、国资委于8月10日前一式两份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同版电子材料一并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六)各类申报表格和填写要求及说明可在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nx.gov.cn)“公示公告”栏目或中国就业网(http://chinajob.mohrss.gov.cn/ywpd/pxjd/rmzt/gjnrcpxbz/)“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专栏下载和查询相关信息。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赵英奇  毛志明
    联系电话:0951-5099119 5099012  
    电子邮箱:290595986@qq.com
    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处          秦  芳  电话:0951-5559062
    自治区国资委党群部          赵吉刚  电话:0951-6180178
    银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何伟民  电话:0951-6888921
    石嘴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王  珅  电话:0952-2012633
    吴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茹鹏程  电话:0953-2036378
    固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高  巍  电话:0954-2075936
    中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白玉洁  电话:0955-7063943
    宁东管委会人力资源局        盛  超  电话:0951-5918388
    附件:1.候选人(单位)名额分配表
          2.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表
          3.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推荐表
          4.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个人推荐表
          5.中华技能大奖申报表
          6.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
          7.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申报表
          8.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申报表
          9.申报材料要求
          10.申报表填表说明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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