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无障碍浏览
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5-19 17:18:25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字体:

宁人社函〔2022〕180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3号)、《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人社函〔2022〕43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确定2022年在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中开展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现将项目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自治区2022年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二、培训对象
    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各地在确保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培训全覆盖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人员培训范围。
    三、实施进度
    2022年10月30日前,以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完成对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
    四、培训要点
    (一)培训要求  
    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培训班班额一般不超过40人。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将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专题片作为必学内容。课程设置优先按本要点设置线下培训课程,将工伤预防基础知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指南》《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细则》《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等作为重点培训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施训。  
    (二)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培训要点(不少于8学时)  
    1.重大危险源基础知识
    (1)重大危险源的由来、安全生产特点与发展现状。  
    (2)重大危险源的定义、辨识及分级。  
    (3)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典型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  
    (4)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知识,主要包括燃烧、爆炸、中毒风险及生产工艺过程风险知识。  
    (5)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知识,主要包括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安全附件、安全仪表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泄压排放系统等设备设施的配备与管理。  
    2.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管理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等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要求。  
    (2)重大危险源包保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履责措施与考核要求。  
    (3)重大危险源包保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的配备要求。  
    (4)保障重大危险源安全投入的有关规定,包括提取标准、使用范围等。  
    (5)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编写要求和基本内容。  
    (6)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填报、备案、动态评估、核销的要求。  
    (7)重大危险源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配备和培训取证要求。  
    (8)重大危险源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要求。  
    (9)重大危险源储运安全管理的要求,主要包括重大危险源储存方式、储存场所、储存条件、输送、装卸作业的管理要求。  
    (10)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的要求,主要包括重大危险源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分等监测信息的采集、连续记录要求,监测信息接入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要求,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的配备、使用和报警信息的处理要求,安全隐患和问题录入上报要求。  
    (11)重大危险源风险分级承诺管控的要求,主要包括重大危险源风险识别、评估、分级管控和公告的要求。  
    (12)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主要包括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治理、验收与评估的要求。  
    (13)重大危险源作业环节安全管理的要求,主要包括涉及重大危险源的试生产和开停车、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变更的风险及管控措施。  
    (14)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包保公示牌的设置要求。  
    3.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管理
    (1)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管理要求,主要包括预案的基本内容、签发、备案、修订、演练及评估要求。  
    (2)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处置联动机制的建立要求,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应急响应、应急授权要求。  
    (3)重大危险源事故、事件管理要求,主要包括事故、事件的分类与分级、报告、调查处理等。  
    (4)国内外重大危险源典型事故案例。  
    (三)重大危险源技术负责人培训要点(不少于12学时)
    1.重大危险源基础知识
    (1)重大危险源的由来、安全生产特点与发展现状。  
    (2)重大危险源的定义、辨识及分级。  
    (3)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典型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  
    (4)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知识,主要包括燃烧、爆炸、中毒风险及生产工艺过程风险。  
    2.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管理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要求。  
    (2)重大危险源包保技术负责人的责任、履责措施及考核要求。  
    (3)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对于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技术的要求和内容。  
    (4)重大危险源储运安全管理的要求,主要包括重大危险源储存方式、储存场所、储存条件、输送、装卸作业的管理要求。  
    (5)重大危险源风险分级管控的要求,主要包括重大危险源风险识别、评估、分级管控的要求,降低风险等级的技术措施。  
    (6)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主要包括编制重大危险源隐患定期排查与重大活动、重点时段、节假日前等不定期排查计划的要求,制定管控措施和治理方案的方法,治理完成后组织验收、评估与销项的要求。  
    (7)重大危险源作业环节安全管理的要求,主要包括涉及重大危险源的试生产和开停车、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变更的风险及管控措施,作业现场气体检测和作业许可的管理要求。  
    (8)重大危险源场所消防管理要求,主要包括防火间距设置、消防车道设置、消防设施的配备要求。  
    3.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技术
    (1)重大危险源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要求。  
    (2)重大危险源个人和社会风险值的标准要求,主要包括采用定量风险评价计算个人和社会风险值、根据计算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降低措施的方法。  
    (3)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的管理要求,主要包括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安全附件、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泄压排放系统等设备设施的配备、投用、检测检验、维护保养、淘汰等管理要求。  
    (4)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及使用要求,主要包括重大危险源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分等监测信息的采集、连续记录要求,监测信息接入政府监管部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要求,检测预警系统定期检测、检验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要求,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的配备、使用和报警信息的处理要求,安全隐患和问题录入上报要求。  
    4.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管理
    (1)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及评估要求,主要包括审查演练计划、组织开展演练及评估要求。
    (2)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应急响应要求,主要包括降低重大危险源事故后果的安全技术控制措施。  
    (3)应急器材的配备、使用及管理要求,主要包括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  
    (4)重大危险源事故、事件管理要求,主要包括事故、事件的分类与分级、报告、技术原因分析、调查处理等。  
    (5)国内外重大危险源典型事故案例。  
    (四)重大危险源操作负责人培训要点 (不少于12学时)  
    1.重大危险源基础知识
    (1)重大危险源的定义、辨识及分级。  
    (2)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典型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  
    (3)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知识,主要包括燃烧、爆炸、中毒风险及生产工艺过程风险。  
    2.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管理
    (1)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等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要求。  
    (2)重大危险源包保操作负责人的责任、履责措施与考核要求。  
    (3)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基本内容、落实措施和检查考核要求。  
    (4)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填报、备案、动态评估、核销的要求。  
    (5)重大危险源操作岗位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的要求和培训内容;从事涉及重大危险源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取证要求。
    (6)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的使用和管理要求,主要包括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安全附件、安全仪表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泄压排放系统等设备设施的使用、检测检验、维护保养等管理。  
    (7)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的要求,主要包括重大危险源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分等监测信息的采集、连续记录要求,监测信息接入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要求,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的检测、检验、维护、保养要求,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的配备、使用和报警信息的处理要求,安全隐患和问题录入上报要求。  
    (8)重大危险源储运安全管理的要求,主要包括重大危险源储存方式、储存场所、储存条件的要求,重大危险源装卸、输送的安全操作要求。  
    (9)重大危险源风险分级管控的要求,主要包括重大危险源风险识别、评估、分级管控、风险削减等要求。  
    (10)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主要包括编制重大危险源隐患定期 (每周至少一次)排查与重大活动、重点时段、节假日前等不定期排查计划的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和隐患治理方案的要求。  
    (11)重大危险源作业环节安全管理的要求,主要包括涉及重大危险源的试生产和开停车、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变更的风险及管控措施,作业现场气体检测和作业许可的管理要求。  
    (12)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包保公示牌的设置要求。  
    (13)重大危险源场所消防管理要求,主要包括消防设施的配备、使用、检测、更换等要求。  
    3.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管理
    (1)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及评估要求,主要包括制定演练计划、组织开展或参与演练及评估要求。
    (2)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应急管理要求,主要包括事故的报告和初期处置要求。
    (3)应急器材的使用、维护、保养要求,主要包括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  
    (4)重大危险源事故、事件管理要求,主要包括事故、事件的报告、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落实等。  
    (5)国内外重大危险源典型事故案例。  
    各地级市、宁东基地要在自治区年度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要点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充分运用工伤事故数据综合分析结果,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切实做好分类培训和按需培训。宁东基地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应急管理部确定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重点联系点,要注重发挥工伤预防培训的典型示范作用,积极探索化工园区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常态化机制,切实提高工伤预防费的使用效能。
    五、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大中型化工企业。其中自行承担培训任务的应具备以下条件:从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培训相关业务两年及以上,具有相应的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培训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硬件设备、信息技术等服务保障条件。
    (二)申报规程
    1.已建立内部培训机构和专兼职师资队伍,具备培训能力的大中型化工企业,按以下要求申报项目:
    (1)填写《自治区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项目申请表》(附件1);
    (2)编写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编制预算应遵循实事求是、统筹兼顾、勤俭节约、讲求绩效的原则,保证预算科学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附以下材料:
    ①相关部门合法登记(注册)证;
    ②近两年申报机构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培训项目的合同等资料;
    ③申报机构专兼职教师基本情况表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开展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信息技术等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不具备培训能力的大中型化工企业只填写《自治区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项目申请表》(附件1)申报项目。
    (三)绩效目标
    培训项目绩效目标为按时完成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项目方案中要求的工作内容,学员出勤率、考试合格率达到100%,受益企业工伤隐患整改率,各门课程满意率大于90%。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时间
    请申报项目的大中型化工企业于2022年6月10日前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地点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伤(社会保险)科、宁东基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银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李光照     电话:0951-5555726  5555605(传真)  
    邮  箱:ycrsjgsk@163.com  
    石嘴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李永山     电话:0952-2024523  2020156(传真)  
    邮  箱:1047838223@qq.com  
    吴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黄  晨     电话:0953-2025801  2036348(传真)  
    邮  箱:nxwzsbk@163.com  
    固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张志龙     电话:0954-2075935  2075932(传真)  
    邮  箱:nxgyrsj@163.com  
    中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李云雁     电话:0955-7063914  7063903(传真)  
    邮  箱:562765624@qq.com  
    宁东基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联系人:周  旭     电话:0951-3093424  3093424(传真)  
    邮  箱:ndjdsbzx@163.com
    (三)项目确定
    项目申报期结束后,各地级市、宁东基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根据工伤事故发生率、应参加培训企业数、人员数和项目申报受理情况,联合研究提出项目计划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培训人员、培训内容、工伤预防费预算等情况,在当年工伤预防培训项目计划中研究拟定具体实施项目和经费预算。实施项目经当地工伤预防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四)组织实施。各地级市、宁东基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自治区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要求,招标择优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并签订服务协议,参训企业、人员较少的地级市可联合招标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附件:1.自治区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项

            目申请表

          2.自治区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项目

            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2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解读:《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政策解读

点击下载附件.docx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上海东路38号    政策咨询电话:0951-12333    网站维护电话:0951-5099324     邮编:750001
宁ICP备10000951号-3     网站标识码:6400000011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