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人社函〔2024〕109号
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妇联、工商联、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方位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宁党发〔2023〕4号)以及全区人社系统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23号)要求,定于4月中旬至5月中旬在全区同步开展2024年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以下简称服务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4月15日至5月15日。
二、活动主题
“就”在民企,“职”向未来。
三、服务对象
(一)以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为重点,同时面向各类用人单位。
(二)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同时面向各类求职人员。
四、活动内容
(一)实施走访调研。开展“人社局长进民企”活动,服务月活动期间,各地级市和宁东管委会人社部门负责同志要会同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开展民营企业访企问需活动,摸清招聘岗位信息,解决企业引才用人、招聘用工困难。充分发挥人社服务专员作用,向缺工企业介绍劳动力供求状况,帮助企业科学设置岗位,制定招聘计划,理性招聘用工,帮助民营企业招工引才。
(二)开展政策宣讲。结合人社“三送五进”政策宣讲,通过网站发布、“两微一端”推送、集中宣讲等方式,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广泛宣讲涉企就业扶持政策,帮助民营企业掌握政策内容、申领渠道、办理时限等。积极在银行、行业协会、街道社区等设置政策咨询、宣传窗口,扩大政策宣讲覆盖面,提高民营企业对就业政策社会知晓度。
(三)组织定制招聘。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各类招聘对接活动,有序增加小规模、专业化、定制化现场招聘活动频次。针对民营企业开展直播带岗、访企探岗、走场巡播等云招聘活动。运用网络、走访等方式向登记失业人员、未就业毕业生、退役军人、零工等求职人员精准推送岗位信息。
(四)促进用工对接。广泛开展闽宁协作、粤宁协作等东西部协作,依托对口支援、区内协作、劳务服务站等,开展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驻点招聘、赴外招聘,帮助企业点对点引进外来劳动力。搭建区域性共享用工信息对接平台,强化企业间用工余缺调剂,满足企业临时性紧缺用工需求。
(五)提供职业指导。组织职业指导师等专业力量,开展“职业指导上门服务”,对长期登记失业人员、失业青年、就业援助对象实施差异化职业指导,增强其求职信心和就业能力。推动用工指导进民企,重点走访长期存在招工用工困难的企业,指导其科学开展招聘,依法合规用工。
(六)加强权益保障。招聘会现场设立维权服务区,为民营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劳动保障、权益维护等服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签订不实就业协议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等就业歧视行为,促进平等就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本次服务月活动作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措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将“‘百城千校万企’促就业行动”作为服务月活动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共同开展好各项具体服务活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招聘对接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提供招聘用工服务。教育、退役军人事务、工会、妇联、工商联等部门要立足职能职责,发挥部门优势,广泛收集民营企业岗位信息,动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参加服务月活动,切实提高活动实效。
自治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在宁夏公共招聘网(www.nxjob.cn)设置分会场,并与中国公共招聘网(www.job.mohrss.gov.cn)链接,开设“2024年民营企业服务月”专场,联动发布招聘岗位信息。各地线上线下招聘活动需注明“2024年民营企业服务月”字样。
(二)广泛宣传报道。各地要与各类宣传媒体密切合作,广泛宣传、跟踪宣传本次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做到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报纸有专题,各类网络平台滚动发布活动特色、亮点和成效,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劳动者高质量就业。
(三)加强安全管理。各地要严格遵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现场招聘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3〕8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加强现场招聘会日常管理,加大现场安全检查巡查力度,稳妥有序组织开展各类服务活动。
(四)确保工作实效。各地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科学举办各类招聘活动、提供就业服务举措,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确保活动成效。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地要加强服务月活动组织,报送联络人名单,5月27日前报“2024年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活动预告、招聘安排、专场动态等信息及时报送。同时,要及时汇总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持续优化招聘用工服务,不断提升涉企服务实效。
六、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马 蓉
电 话:0951-5035232
电子邮件:576073156@qq.com
(二)自治区教育厅 夏 枫
电 话:0951-5559310
电子邮件:1003935232@qq.com
(三)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电 话:0951-3935585
电子邮件:1843448524@qq.com
(四)自治区总工会 梁 冰
电 话:0951-3935585
电子邮件:1843448524@qq.com
(五)自治区妇联
电 话:0951-2090189
电子邮件:nxflcxb@163.com
(六)自治区工商联 马佳妹
电 话:0951-6129705
电子邮件:nxgslfphfl@163.com
附件:1.2024年民营企业服务月地级市牵头单位信息表
2.2024年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 治 区 教 育 厅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 治 区 总 工 会
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自治区工商联
2024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