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无障碍浏览
《宁夏回族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办法》解读
发表时间:2022-11-04 18:00:00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字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规范我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职业技能竞赛是加强技能人才培养选拔、树立技能人才标杆、促进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重要途径,是拓宽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重要渠道。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和职业技能竞赛工作。2019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选手在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取得佳绩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2020年12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为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发来贺信,充分肯定技术工人队伍的重要地位,深刻阐明职业技能竞赛的重要作用,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工作。

近年来,我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蓬勃开展,成功举办全区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全区首届综合性职业技能大赛等,广泛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持续为产业输送了高素质的技能人才。与此同时,随着职业技能竞赛不断深入发展,我区在大型竞赛的组织管理、专家选手激励政策、赛事运行监督等环节缺乏文件依据,以职业技能竞赛推动重点产业发展、促进人才培养的效能未能有效激发。因此,迫切需要制度性文件科学归纳、全面总结我区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的经验做法,并出台行之有效、可全区推广的“顶层设计”,为全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保驾护航”,全面促进我区技能竞赛“扩面、提质、增效”,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18条。

第一条至第四条明确了《办法》制定的依据、概念定义、竞赛原则、适用范围、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基本原则和依据的标准等内容。

第五条至第十六条则从竞赛分级分类、冠名、职业(工种)的选择、办赛条件、申报管理、组织实施、表扬奖励、经费保障、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规范全区职业技能竞赛管理。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了《办法》解释权和有效期。

三、主要亮点

围绕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主线,强化竞赛制度建设和政策引导,《办法》着重提升全区职业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主要有四大亮点:一是坚持规范管理,明确全区职业技能竞赛实行分类管理,健全竞赛体系,明确与全国职业技能大赛相衔接机制;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在全面总结以往全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细化申请举办竞赛条件,优化申报自治区级竞赛程序,明确主办、承办(协办)相关任务责任。三是坚持产业导向,坚持围绕服务我区“两个先行区”建设,推动职业技能竞赛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四是强化表扬奖励,明确提出对获奖选手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相关文件: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办法》的通知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上海东路38号    政策咨询电话:0951-12333    网站维护电话:0951-5099324     邮编:750001
宁ICP备10000951号-3     网站标识码:6400000011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