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5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全区人社系统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推出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的政策举措,积极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2023年11月初,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全方位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厅字〔2023〕38号),针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从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等方面,提出了29条工作措施,要求各部门加大对已出台政策的跟踪问效,推进各项举措落地落实。2023年11月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关于强化人社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61号),从人才、就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要求各地立足人社部门职能细化实化工作任务,进一步推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023年12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起草了《全区人社系统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先后2次征求意见,经会议审定后印发。
二、《若干措施》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从人才助企、就业稳企、劳动关系帮企、社会保险惠企、人社服务暖企等五个方面,提出十六条具体措施。
第一部分: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助企。一是强化民营企业引才服务。落实民营企业引才与国有企业享受平等政策待遇;支持民营企业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通过政企校联动,开辟民营企业引才“绿色通道”,帮助民营企业招工引才。二是加强民营企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调整优化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政策,鼓励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发挥职工培训主体作用,自行组织开展技术技能人才培训。三是畅通民营企业人才评价渠道。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人才参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称评审。四是健全民营企业人才激励机制。推动民营企业建立健全薪酬分配制度,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纳入各项人才推荐选拔范围。
第二部分:强化就业创业帮扶稳企。一是支持民营企业稳岗扩岗。围绕“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强化对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政策帮扶,落实各项稳岗扩岗措施;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到民营企业就业。二是大力推广“直补快办”经办模式。将人社业务纳入基层平台“综合窗口”办理范围,通过就业服务专员大力宣传并持续落实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直补快办”。三是加大民营企业创业扶持。实施“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服务”一体化帮扶,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
第三部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帮企。一是提升协调劳动关系能力。健全政府、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共同参与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用工指导服务;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二是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深化青年仲裁员和人社公职律师志愿者联系服务企业活动,畅通劳动者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三是优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服务。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服务,引导民营企业自觉守法用工等。
第四部分:加大社会保险支持惠企。一是降低民营企业用工成本。跟进落实社会保险“降、返、补”等组合政策,确保利好政策精准滴灌、稳岗扩岗。二是发挥工伤保险化解风险作用。组织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积极开展面向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工伤预防工作。
第五部分:提升人社服务质效暖企。一是不断提升人社服务质量。推动“一件事一次办”在全区落地实施;运用数据共享平台拓展更多业务“无感”业务办理,以技术手段促进服务再主动、经办再提速、材料再精简。二是全面推广就近办网点服务模式。推进“就近办”服务,人社系统赋权乡镇(街道)事项进一步向社区(村)延伸。深入开展“社银合作”。三是强化政企良性互动。完成人社“一体化”系统与自治区168平台对接,及时解决民营企业反映各类问题。进一步健全“好差评”响应机制。四是高频多样开展人社政策宣传。持续开展“三送五进”人社政策集中宣讲活动。进一步增强政策宣传的精准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