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完工且不存在欠薪的,在公示后,可按程序申请解除账户监管。人社部门要在收到书面申请之日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在审核完毕3个工作日内出具确认书,解除对工资保证金的监管,账户内资金由总承包单位自由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