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 60号)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 60号)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