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6﹞92号)、《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及投资运营实施办法的通知》(宁人社发﹝2018﹞142号)及《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及投资运营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通知》(宁人社发﹝2019﹞21号)规定,经宁夏回族自治区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评选委员会研究,授权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评选,结果如下:
1. 2018年6月前获得企业年金基金法人受托资格的机构中,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6家机构(排名不分先后),为宁夏回族自治区职业年金计划受托人。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宁夏回族自治区职业年金计划备选受托人。
2. 2018年6月后获得企业年金基金法人受托资格的机构中,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为宁夏回族自治区职业年金计划受托人。
如参加评选的机构对评选结果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宁夏回族自治区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截止时间2019年4月22日17时。
联系人:李向春
联系电话:0951-5099212 、13995181117
传真:0951-5099208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自治区社保局1209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