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现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会计事务所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文 悦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
电 话:0951-5099252
三、采购内容和需求
(一)项目概况: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会计事务所),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含留学人员与专家服务中心)和机关服务中心开展财务审计。
(二)审计内容:2016年至2019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情况;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政府采购制度落实情况;资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票据管理情况;内部往来结算票据管理使用情况;机关服务中心审计整改落实情况,2019年设立新账后的财务状况。
(三)审计方式:采取驻场翻阅财务资料、询问有关人员等方式开展审计工作。
(四)审计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负责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内部质量控制,进一步强化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对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管理、业绩评价、分析建议书负责,并不断提升审计报告及分析建议书质量。
(五)审计报告:审计工作完成后,会计师事务所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正式审计报告各4套。
四、采购预算
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宁价费发﹝2012﹞53号)收费标准确定采购预算。
五、会计师事务所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资格要求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截至开标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按时缴纳记录);
(四)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五)投标单位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六)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取得机构总部的授权书原件。机构总部只能授权1家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招标,且发出授权后机构总部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本次招标;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明函;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此项目相关的其他文件。
投标书需涵盖以上资格要求所有材料。
七、答疑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0年10月28 日9时
(二)地点: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大楼七楼708会议室(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
八、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送达时间:2020年11月 4日8:30 分
(二)送达地点: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楼七楼708会议室
(三)开标时间:2020年11月4 日9 时
(四)开标地点: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楼七楼708会议室
九、本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附件:财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投标报价表.docx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