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2021年)》的通知(宁就业领导小组发〔2019〕1号)有关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厅长专题会议研究,拟对开展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突出,年培训1000人以上的银川塞上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宁夏聚美名职业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宁夏东耀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宁夏鸣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各给予50万元培训补贴;对年培养高技能人才20人以上的宁夏机电技师学院国家级“张清林”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10万元培训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6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线索,可采取打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报。举报电话为:0951-5099119、5099011。接受电话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