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8〕69号)、《关于清理优化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厅字〔2024〕22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党办〔2019〕103号)精神,经自治区党委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现将2024年度部分市、县(区)党委和政府评比表彰项目公示如下:
1.石嘴山市教育工作评比表彰项目,由石嘴山市委和政府主办,表彰先进集体20个、先进个人20名、优秀教师80名,从2024年起,每5年开展一次;
2.中卫市教育工作评比表彰项目,由中卫市委和政府主办,表彰先进集体30个、先进个人10名、优秀教师50名,从2024年起,每5年开展一次;
3.银川市西夏区教育工作评比表彰项目,由银川市西夏区委和政府主办,表彰先进集体30个、先进个人15名、优秀教师45名,从2024年起,每5年开展一次;
4.吴忠市利通区教育工作评比表彰项目,由吴忠市利通区委和政府主办,表彰先进集体30个、先进个人15名、优秀教师45名,从2024年起,每5年开展一次;
5.盐池县教育工作评比表彰项目,由盐池县委和政府主办,表彰先进集体30个、先进个人15名、优秀教师45名,从2024年起,每5年开展一次;
6.同心县教育工作评比表彰项目,由同心县委和政府主办,表彰先进集体30个、先进个人10名、优秀教师50名,从2024年起,每5年开展一次;
7.中宁县教育工作评比表彰项目,由中宁县委和政府主办,表彰先进集体25个、先进个人10名、优秀教师50名,从2024年起,每5年开展一次。
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至1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7月19日前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自治区党委功勋办反映。
电话:0951-6668671(兼传真)
自治区党委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