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关于评选表彰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及“白求恩奖章”获得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138号),我区组织开展了推荐评选工作。经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推荐、自治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议定后上报初审推荐对象、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同意,现将我区拟推荐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及“白求恩奖章”获得者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9日—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信函等形式,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951-5099009 5099096(传真)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0951-5054491 5030674(传真)
电子邮箱:renshi702@126.com
附件:1.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及“白求恩奖章”获得者评选表彰拟推荐对象名单
2.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及“白求恩奖章”获得者评选表彰拟推荐对象主要事迹材料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