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73号)要求,我区组织开展了评选推荐工作。经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推荐、自治区评选推荐领导小组议定后上报初审推荐对象、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同意,现将我区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8日—11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信函等形式,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一、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处,作为一支政治过硬、素质优良、作风扎实,懂农业、爱农村、为农民的财政支农干部队伍,始终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不动摇,千方百计扩总量,聚焦重点优结构,多措并举增绩效。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财政衔接资金投入规模、用于乡村产业发展资金比例“两个稳定”,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坚持粮食产量产能一起抓,增产增收一起抓,牢记“国之大者”,累计支持建成高标准农田突破千万亩,助力全区粮食喜获“二十连丰”。坚持从资金保障与政策供给两端发力,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推动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农民增收致富。坚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以打造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为抓手,突出试点先行、做强做优、示范引领,用情用力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饮水难等“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全方位落实“四水四定”,大力支持补齐水利发展短板弱项,有效发挥财税政策对节约集约用水的杠杆作用,强化先行区水安全保障能力。农业农村处荣获党中央、国务院授予的“全国脱贫攻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连续7年获得全国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考评A等次,连续5年在全厅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中获优秀等次。
二、全国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郝胜广,男,回族,中共党员,1976年7月出生,现任灵武市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主任。自参加工作以来,27年如一日奋战在财政工作一线,始终牢记使命,挺鹰担当,积极配合自治区财政厅全面推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会计核算云平台建设,让信息化赋能全市财政管理;为规范财政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大胆探索推动全市52家预算单位建立内控体系,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助推出台了《灵武市存量资金收回管理办法》,统筹整合存量资金6.3亿元,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第一时间开通资金拨付“绿色通道”,主动争取中央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3.3亿元,为灵武市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作出了积极财政贡献。2021年被自治区财政厅授予“全区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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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