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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东基地节能工作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5-01-08 16:31:09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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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关于做好宁东基地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申报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4〕252 号),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宁东基地节能工作“双先”评选领导小组审核,拟表彰宁东基地节能工作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20名(名单见附件),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月8日至1月1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宁东基地节能工作“双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1.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电话及传真:0951-5099065  5099096(传真)

通讯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38号

2.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电话及传真:0951-5918337 5918378。

通讯地址:银川市灵武市宁东镇长城路7号企业总部大楼11层1116室


附件:宁东基地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2025年1月8日 


附件1 宁东基地节能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名单(10个).wps
附件2 宁东基地节能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名单(20名).wps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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