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4〕253号)要求,经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及区直各有关单位推荐,自治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表彰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80个、先进个人180名(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7日至2月12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自治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1.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和表彰奖励处
电话及传真:0951-5099065 5099096(传真)
通讯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38号人才大厦
2.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电话及传真:0951-5160809 5160988(传真)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附件: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