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保障新就业形态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4号),我厅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委托承办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6月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nxgsbx@163.com)或信函(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38号,邮编:750001)反馈至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联系人:吴柯含 电话:0951-5099266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委托承办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