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民委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40号)文件精神和评选表彰工作部署,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征求意见、组织考察等程序,并经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传真或信函等方式向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1.自治区民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联系电话:0951-6363270
通信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36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主楼4楼411室)
2.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和表彰奖励处
电话及传真:0951-5099065 5099096(传真)
通讯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38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10月20日
第五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
一、先进集体
吴忠市利通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先后提请区委五届三次全会等会议研究部署民族宗教工作20余次,组织推进会12场次,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部门“三定”规定,拓展实施“九大行动”。全面推进“四项工程”,建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等五大主阵地,打造4条“菜单式”实践育人线路,构建“石榴花”三级宣讲体系,开展“百场万人”大宣讲,覆盖10万余人,连续21年开展“社区邻居节”群众性联谊活动,“铸牢”氛围越来越浓厚。构建“六围绕 六协同”工作格局,制定工作任务清单,推动“六大建设”领域紧紧围绕、毫不偏离铸牢主线。坚持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三个意义”,落实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546万元,夯实乡村振兴基础。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治理民族事务,强化民族事务网格化管理,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先进个人
张东雄,男,汉族,宁夏海原人,196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中卫市海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该同志长期扎根民族工作一线,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为推动海原县成功创建并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作出卓越贡献。带头学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组织主题宣讲数百场,覆盖全县乡镇、社区和学校;组织整理海原大地震中各族同胞守望相助、脱贫攻坚闽宁协作“山海情”、乡村振兴新篇章等十个维度的鲜活事例,用身边事教育群众,夯实“五个认同”根基。他牵头制定示范县创建方案,打造101个示范点及教育基地;策划“重走红军西征路”等特色活动,开展文艺汇演、社区邻里节等850余场。积极促进产业与就业,推动劳务输出,实现转移就业11万余人;着力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全县建设嵌入式住宅小区14个,促进各族群众共居共学;深挖文旅潜力,推出精品旅游线路,助力海原连续5年入选“中国最美县域”,以文旅融合促进民族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