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资讯中心 > 公示公告
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
发表时间:2026-01-10 07:10:10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字体: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推荐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宁人社函〔2025〕217号),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经自下而上、层层推荐、评选表彰工作专班研究,拟将银川市委组织部等98个单位确定为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集体表彰对象,银川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一级主任科员马宏炜等198名个人确定为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个人表彰对象。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10日至14日。公示期间,如反映拟表彰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报。举报电话:0951-5099121、5099347,来信请寄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事与老干部处(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邮编:750001)。


附件:1.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2.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1月9日 


附件1: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wps
附件2: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wps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上海东路38号    政策咨询电话:0951-12333    网站维护电话:0951-5099324     邮编:750001
宁ICP备10000951号-3     网站标识码:6400000011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