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宁夏青年五四奖章暨2026年全区共青团工作“双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6〕51号),经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区直各派出团工委、各行业系统团委、各单位团委、各高校团委推荐,第十四届宁夏青年五四奖章暨共青团工作“双先”评比表彰工作专班审核,拟表彰宁夏青年五四奖章50名(个),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100个,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150名(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7日至4月23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第十四届宁夏青年五四奖章暨共青团工作“双先”评比表彰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1.自治区团委组织部(机关党委)
电话及传真:0951-2090272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135号
2.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规与表彰奖励处
电话及传真:0951-5099342 5099096(传真)
通讯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38号
附件:1.第十四届宁夏青年五四奖章拟表彰对象名单
2.全区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3.全区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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