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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出台驻外劳务工作站管理办法 全面提升劳务服务规范化水平
发表时间:2025-03-26 18:18:04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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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驻外劳务工作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劳务工作站建设管理,提升城乡劳动力输转效能,助力乡村振兴。

《办法》明确了劳务工作站设立与撤销、工作职责、工作制度、日常评定及工作补助等规定,为更好促进跨区域劳务协作、保障务工人员权益提供了政策支撑。

根据《办法》规定,驻外劳务工作站实行“谁设立、谁管理”原则,构建起“自治区总站+地市分站+县级工作站”工作体系,实行站长负责制,对外统一挂牌服务,设立固定服务场所和专职工作人员。主要职责是与服务区域内园区、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沟通机制,广泛收集企业招工数量、用工方向、技能需求等情况,组织输入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劳务经纪人,定期到输出地劳动力相对集中的地区进行走访、举办专场招聘会等活动,精准对接劳动力资源供给和优质企业用工需求,实施从“家门口”到“厂门口”劳务输出服务保障等内容。

驻外劳务站按年度进行评定,评定合格的可按规定给予一定补助,对连续两年评定不合格的,将予以撤销。办法还明确,驻外劳务站要加强党建引领,符合条件的要成立党的基层组织,搭建教育引导党员、联系服务在外务工人员、助力经济发展的载体,落实有组织劳务输出行前“三必讲”教育制度,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近年来,随着我区与劳务协作省区经济交流日益频繁,城乡劳动力跨区域就业需求不断增加。为更好地服务外出务工人员,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各地持续加强驻外劳务工作站建设,充分发挥链接输出输入“两端”优势,精准对接劳动力资源供给和优质企业用工需求,实施点对点一站式服务保障,为务工人员提供贴心服务,切实维护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截至目前,我区在全国各地已建成劳务工作站88个。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深化跨区域劳务协作,充分发挥驻外劳务工作站、劳务中介机构以及劳务经纪人作用,建立企业岗位信息互通和需求对接机制,不断拓宽外出务工就业市场,提高有组织、定向化、技术型劳务输转水平,确保城乡劳动力输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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