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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关注|守护职工权益:工伤维权之路如何走?
发表时间:2025-07-03 10:03:03   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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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绘 张佳琦


随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伤保险已成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近年来,我区健全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持续深化改革、全面统筹谋划,切实推进工伤保险惠民生,维护职工权益增福祉。然而,当职工不幸遇到工伤,从权益确认到待遇落实,实际维权过程中仍可能面临诸多难点。维权之路究竟难在何处?劳动者究竟该如何应对?制度又如何为劳动者撑腰?

保障劳动者权益,我们共同关注。

工伤维权难在哪

工伤事故的发生往往猝不及防,劳动者除了遭受身体上的剧痛外,比伤痛更令人心焦的,是随之而来的多重维权困境:劳动关系确认难、新业态保障缺、赔偿落实拖。

“我的右手至今无法握拳,工伤认定卡在‘劳动关系确认’这一步。”在宁夏某工业园区,李强(化名)因车间设备突发故障,右手遭受粉碎性骨折。本应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的他,却因用工单位一句轻飘飘的“临时工”,被无情地挡在维权大门外。用工单位拒不配合工伤认定,让李强遭受身体伤痛的时候,还要独自面对维权无门的焦灼与绝望。

同样的困境,也降临在银川市某建筑工地打工的王建军(化名)身上。从脚手架上坠落导致腰椎损伤后,尽管有工友现场做证,但建筑公司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否认劳动关系。为了证明自己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王建军先后在多个相关部门与公司之间来回奔波,历经艰辛,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通过收集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关键证据,才艰难地跨过了劳动关系确认这道坎,得以启动工伤认定程序。

事实上,劳动关系确认难题在工伤认定案件中屡见不鲜,尤其是建筑业、服务业的临时工群体,成为受影响的“重灾区”。许多小微企业用工管理不规范,既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一旦发生工伤事故,面对高额的救治费用与赔偿责任,企业往往以“不存在劳务关系”为借口推卸责任,而劳动者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入职时往往忽视劳动合同签订,工作过程中也未妥善留存工牌、工资流水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在维权的起点就陷入被动局面。

即使劳动者成功跨越劳动关系确认与工伤认定的难关,赔偿环节依然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某工厂职工刘芳(化名)因机器故障失去左手食指,经鉴定为十级伤残。虽然企业承认工伤事实,却以“经济效益不好”为由,拖延赔偿。刘芳多次找工厂协商,要么吃闭门羹,要么被一句“没钱”打发。这场赔偿“拉锯战”持续了整整半年。

这种“协商拖延症”的背后,暴露出企业责任意识的缺失。现实中,部分用人单位为逃避责任,不惜采用转移资产等违法手段,使得职工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相较于传统行业,新业态劳动者的工伤维权之路更是复杂棘手。今年1月,外卖骑手张明(化名)在送餐途中遭遇车祸,腿部骨折。当他向平台申请工伤认定时,得到的却是“你是众包骑手,与平台无直接劳动关系”的冰冷回应。每天辛苦工作十多个小时,却在受伤后无人问津。

张明的处境无疑暴露了工伤维权的新困境:就业形态变革中,平台经济劳动关系呈现“多重模糊性”,传统的“企业—职工”二元结构已难以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复杂情况。“外卖小哥”“滴滴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劳动关系认定、工作模式、薪资结构等方面都具有明显的特殊性,无法简单套用现行以“单位”为主体、以劳动关系为基础的工伤保险制度。这导致他们在遭受事故伤害后,常常陷入维权无门的尴尬境地,权益保障面临巨大挑战。

哪些情况属于工伤

“现行的工伤保险制度基于传统的劳动关系建立,工伤认定的核心前提依然是劳动关系的确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实际工作场景中,工伤认定堪称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历经申请、受理、调查、认定等多个严谨环节,同时牵扯用人单位、医疗机构、劳动保障部门等多方主体的协同配合,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认定流程受阻。

在实际操作层面,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遭遇工伤后,往往面临维权困境。由于用人单位普遍缺乏主动申报的动力,绝大多数工伤认定申请由职工个人或近亲属提出。这一现状直接导致了一些职工因无法提供完备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陷入“材料不全难以受理”或者是“受理后难以确认劳动关系”的两难境地,这也成为工伤认定过程中最为突出的普遍性难题,此外,现行法律对企业违法行为的威慑力不足,违法成本相对较低。虽然社会保险法规定,未参保企业需承担工伤职工全部赔偿并面临罚款,但实践中,针对小微企业的处罚往往难以有效落实。

同时,工伤保险较高的赔偿标准,也使得部分未参保的用人单位在面对工伤认定和待遇赔偿时,基于支付能力不足或主观逃避责任等因素,采取拖延、不配合的态度。数据显示,未参保的工伤认定争议案件占总量的60%以上。以2024年宁夏某五金厂为例,企业因未给职工参保被依法处罚,但企业以“停产倒闭”为由拒绝履行缴纳义务,最终不了了之。

“很多小微企业频繁变更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重新注册新企业不受限制,导致一些劳动者就算赢了官司,也难以获得实际赔偿。”一位法律从业者表示。对此,相关业内人士建议,建立覆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的信用黑名单制度,将未参保、拒赔等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通过信用约束机制倒逼企业主动承担责任,从源头上减少逃避工伤赔偿的乱象。

遭遇工伤该怎么做

如何破解工伤认定与保障难题?自治区人社厅工伤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工伤认定需紧扣“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三项要素。随着远程办公、跨区域培训等新型用工模式普及,制度认定标准正动态延伸:只要符合认定规则,即使发生在传统办公场景之外,也可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

工伤风险虽难以完全杜绝,但保障劳动者权益、妥善处理事故是用人单位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条例》,为职工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将参保情况公示于单位内部,确保政策透明化。目前,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八类行业基准费率最低0.2%,最高1.9%,一般职工每月仅需缴纳几十元。职工一旦发生工伤,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相应待遇。若未参保,用人单位应承担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在工伤应急处置与认定流程方面,用人单位应履行“双及时”责任: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将伤者送往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救治,紧急情况可就近抢救并及时转院,救治费用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工伤认定后合规费用由基金结算;同时,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参保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经报批可适当延长时间。否则,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若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参保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申请时应准备完整填写的《工伤认定申请表》、身份证明材料、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劳动关系证明以及医疗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

“工伤保障不仅是事后补偿,更是风险预防与制度革新的系统工程。”自治区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强调,这需要法律完善、技术赋能、企业担当与社会协同形成合力。目前,我区正持续优化制度建设,创新服务机制:通过浮动费率制度,将工伤保险缴费与企业事故率挂钩,倒逼企业重视安全生产;同时,作为全国第二批、西北首个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地区,自2025年7月1日起,宁夏将用3年时间分阶段推进试点,率先覆盖曹操出行、美团、饿了么、货拉拉等平台企业,并逐步拓展至更多行业,为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等新业态从业者筑牢职业安全“防护网”,让工伤保险真正成为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宁夏日报记者 马照刚 实习生 冯世瑞)


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20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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