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技能照亮前程 人才赋能产业”大规模精准化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的若干措施》,聚焦重点产业、重点群体、培训供给、培训提质,一揽子推出20条硬核措施,整合12个行业部门培训资源,计划2025-2027年全区组织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次左右,其中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4万人次左右,旨在健全人社部门统筹协调、行业部门积极参与、市县政府分类实施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机制,这标志着职业技能培训将由人社部门“单打独斗”转为行业部门“群策群力”,为宁夏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强基赋能增效,更好支撑重点产业发展,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聚焦重点产业,实施技能人才扩容计划。紧密围绕我区产业发展战略和重大项目建设需求,创新提出4条措施。一是实施新兴产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聚焦新型材料、轻工纺织、清洁能源、数字信息、现代化工、装备制造等产业技能人才需求,遴选一批产业发展急需、行业特色鲜明的培训项目,加强基础知识、核心技术、智能应用等职业技能培训。二是实施特色产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聚焦枸杞、冷凉蔬菜、滩羊、奶产业、肉牛、葡萄酒等产业技能人才需求,加强种苗培育、种养管理、成品加工、包装储藏、产品营销等关键环节技能人才培养。三是实施优势产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聚焦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电子商务、现代金融、会展博览、健康养老等产业技能人才需求,面向物流服务、网络配送、直播营销等领域从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注重开展酒店(民宿)运营管理、家政服务、健康照护等领域技能培训。四是其他产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聚焦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生物制药、集成电路以及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对技能人才的需求,组织开展新业态、新职业(工种)技能培训,加快培养企业急需紧缺的复合型技能人才。
聚焦重点群体,实施高技能人才倍增计划。紧密围绕重点人群培训需求,创新提出3条措施。一是面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实施技能提升专项行动。支持高校全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落实“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制度,支持高校毕业年度学生直接参加高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评价,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二是面向企业职工实施技能提升专项行动。聚焦企业主营业务充分挖掘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潜力。支持链主企业牵头打造产教评技能生态链,为本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工作。面向各类企业全面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对培养成效突出的生产制造类民营企业按规定给予奖补。三是面向农民工等就业重点群体技能提升专项行动。以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脱贫劳动力等为重点,分类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推动建筑、交通等行业领域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各地在重点工程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聚焦培训供给,实施技能培训赋能计划。紧密围绕培训载体基础供给,创新提出3条措施。一是推动职业(技工)院校培训扩容。树立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并重理念,支持具备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积极承接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畅通学分互换机制,提升职业院校培训内容与产业需求的契合度。二是激发社会培训机构活力。优化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模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支持自主配置培训资源,满足行业产业和不同群体个性化培训需求。三是发挥技能人才培养平台作用。高质量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技能人才载体师资队伍建设。发挥技能竞赛引领示范效应,带动更多企业职工、院校学生等参加岗位练兵、技能比武。
聚焦培训提质,实施技能培训活力计划。紧密围绕培训质效,创新提出5条措施。一是建立培训需求预测机制。密切对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岗位挖潜扩容需求,自下而上摸清行业企业用工需求、劳动者培训意愿,定期公布并动态调整职业培训需求清单、供给清单。二是全面落实“新八级工”制度。在中央驻宁企业、自治区属国有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实施“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严格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遴选条件,健全各项评价制度。三是强化培训就业联动机制。探索建立与培训效果挂钩的差异化培训补贴机制和奖补机制。全面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四是完善技能导向使用激励机制。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制度,探索建立重点产业热门岗位技能人才薪酬信息调查机制、技能人才最低工资标准发布机制。加大高技能人才在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表彰奖励中的评选力度。五是打造“宁夏工匠”技能品牌,持续提升技能人才地方辨识度、品牌影响力、产业支撑力、就业竞争力。
为确保政策顺利实施,强化部门协作机制、数据统计分析、培训资金保障、培训监督管理和社会氛围营造5条坚实保障措施,统筹培训资源、统一培训标准、统一评价取证、统一统计分析。各地要因地制宜、因业施策、协同有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大产业技能人才有效供给。同时,强化培训资金保障,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人才专项经费以及其他渠道资金。指导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支持在劳动力输出输入地区之间,采取委托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共用、成本分担等跨区域合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