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属各单位,公务员局、社保局:
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6年9月27日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16〕67号)要求,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及建设宁夏的总体目标,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健全公开工作机制,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成效助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
(二)基本原则。推进政务公开要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府有效施政。
(三)工作目标。到2017年6月底前,厅系统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工作机构、制度规范、保障措施等基本健全,工作体系基本完善。到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依法积极稳妥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参与度高,以政务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推进决策公开。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政策外,决策拟定单位要在决策前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的收集和采纳情况。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方面代表列席厅有关会议制度,参与决策讨论。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后,要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确保决策全过程公开。(厅办公室、政研处、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各单位具体落实)
(二)着力推进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通过厅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厅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各单位具体落实)
(三)着力推进管理公开。继续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及时公开调整或变更情况。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执法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一公开”。(法规处、基金财务处、劳动监察局、社保局、劳动监察总队负责落实)。
(四)着力推进服务公开。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梳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列出具体服务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所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都要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开。将行政事项打包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个机构履职、一枚印章审批”,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融合,推动实体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紧密结合,实现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法规处、信息中心牵头,各处室、各单位配合落实)
(五)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尤其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要依法依规主动向社会公布。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依法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厅办公室、法规处负责落实)。另外,结合我厅工作实际,要着力推进以下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1.着力推进就业信息公开。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在厅门户网站及子网站进行集中公示。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专项活动的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新媒体的推送功能,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切实做好国有事企业单位及中小微企业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就业处、职建处、就业局、人力资源开发局、鉴定中心负责落实)
2.着力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主动公开现行的社会保险法规、制度、政策、标准、经办流程,定期向社会披露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及时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和社保关系转续经办机构负责人及经办人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适时按规定公布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养老处、医保处、基金财务处、社保局负责落实)
3.着力推进人事人才信息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现行的人事人才法规、制度、政策等,及时发布公务员考录、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计划、过程和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发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职称评审和各类人才选拔、评比、表彰工作情况和结果。及时发布各类人事人才发展支持项目及实施情况、人事人才经费分配和使用情况等信息。(基金财务处、人才处、事业处、专技处、职建处、公务员局、外专局、人事考试中心、专家中心等负责落实)
4.着力推进劳动关系信息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政策措施和办事机构负责人及办事人员的姓名和办公联系方式等信息,适时发布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以及劳动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人工成本变动情况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劳动监察局、仲裁信访处、工资处、劳动监察总队、仲裁院负责落实)
5.着力推进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要加强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经费等支出情况的公开,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基金财务处牵头,各单位、各处室配合落实)
三、提升政务开放与社会参与水平
(一)着力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出台的重要政策,牵头起草单位要将文件和解读材料一并报政研处备案,提高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针对性、通俗性。相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厅门户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法规,要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做好重点解读,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政研处牵头,各处室、各单位具体落实)
(二)着力扩大公众参与。充分利用厅门户网站、宁夏社保云、12333咨询服务电话、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载体,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提高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通过政务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不断完善政策,改进工作。(厅办公室、政研处、信息中心牵头,各处室、各单位具体落实)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重大舆情回应督办工作,探索开展效果评估。对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及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厅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各单位具体落实)
(四)更好发挥媒体作用。切实把新闻媒体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善于运用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社会舆论。要主动安排中央和自治区媒体、新闻网站负责人参与重要活动,了解重大政策;畅通采访渠道,积极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要发挥新闻网站、商业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厅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各单位具体落实)
(五)着力推进数据开放。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抓紧制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数据资源清单、开放目录和数据采集标准,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充分开发利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数据资源,推动开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条件。(信息中心牵头,各处室、各单位配合落实)
四、全面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建设
(一)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对厅门户网站进行改版扩容,进一步规范厅门户网站功能定位、栏目设置、内容保障等,安排专人负责内容更新和技术保障,增强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政务服务等功能,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大力推进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社保网、外专网、全民创业网、公共招聘网、人事考试网、职业资格工作网与中央和地方主要新闻媒体、主要新闻网站、重点商业网站的联动,形成传播合力,提升传播效果。充分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拓宽信息传播范围,实现政府信息主动推送、智能查找。加强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政研处、信息中心、社保局、外专局、就业局、人力资源局、考试中心、鉴定中心牵头,各处室、各单位配合落实)
(二)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内容、流程、平台、时限等相关标准,逐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转有序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和标准化体系,实现可量化、能核查、易监督。(厅办公室负责落实)
(三)加速提高信息化水平。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加快推进“宁夏社保云”系统建设,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通过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实行审批和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督察,做到利企便民。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12333客户端等新平台,扩大信息传播,开展在线服务,增强用户体验。(政研处、信息中心牵头,各处室、各单位配合落实)
(四)实施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依法积极稳妥制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和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对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及时调整更新。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厅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各单位配合落实)
五、保障措施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摆在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实现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位置,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政务公开计划,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单位的年度效能考核体系,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督查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强化激励和问责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社会满意度高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