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自治区政协
十届五次会议第250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宁人社字〔2017〕34号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现就民盟宁夏区委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加大企业家队伍建设政策支持力度。2016年11月,我厅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提请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6〕50号),对企业家队伍建设实施专门政策支持。一是突出市场导向,合理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选聘比例,逐步在国有企业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制定与之配套的绩效考核、薪酬管理、股权激励等政策。二是实施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培养计划,与发达地区协商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研修制度,定期选送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到发达地区重点企业研修锻炼,提高其市场把控能力和现代企业管理能力。三是大力支持企业培养引进人才。2014年以来,我厅联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财政厅、经信委、科技厅相继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支持企业引进培养人才暂行办法》(宁人社发〔2014〕2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支持企业引进培养人才实施细则》(宁人社发〔2015〕182号),鼓励企业运用多种方式引进国内外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和智力。2016年对宁夏中青农业科技公司等22家科技创新型企业申请享受引进人才生活补助、一次性购房补助、做出突出贡献补助、薪金补贴、带资金引进科研启动资金配套给予553.5万元奖励,激发了企业引进培养中高层管理人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加大企业家人才队伍培训力度。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经信委,深入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程”,从2014年起,每年从全区重点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创新型、科技型非公企业经济管理人才中,选拔1000名高级经济管理人员分层次重点培训。依托“宁夏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计划”,加大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每年举办高级研修班、急需紧缺和骨干人才培训班近10期、1500多人。
三、加大人才工程向企业家队伍倾斜力度。在“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自治区院士后备人才培养计划、自治区领军人才培养工程、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等重大人才工程选拔培养上,加大向经济工程类人才倾斜力度,落实培养经费、强化培养考核,加快培育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企业家人才队伍。
四、完善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2015年11月,我厅出台《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宁人社发〔2015〕176号),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免试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对论文不做硬性要求,企业高管或企业家可直接申报高级经济师等职称倾斜政策,进一步激励企业人才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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