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部财经审计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会计事务所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部财经审计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郭彩红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
电 话:0951-5099180
三、采购内容和需求
(一)项目概况。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会计事务所),对厅本级、社保局、就业局、仲裁院、人力资源中心、宣教中心、工伤康复中心、人事考试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机关服务中心10家单位2023年度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及上一轮内审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对专家中心2019-2021年度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及封存账户截止2023年账务情况开展内部财经审计。厅系统单位内部财经审计金额约2.42亿元。
(二)审计内容
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重点核查“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2.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情况,重点核查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印刷费等支出制度落实情况,有无虚假支出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等问题;有无违规发放津补贴、加班费、福利费、劳务费等。
3.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核查项目资金政策规定是否落实,预算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扩大支出范围或改变原资金预算安排意见等违规使用资金情况,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和违规滞留资金等情况,专项资金支出决策程序是否合规合法等。
4.政府采购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核查采购程序是否合规,合同签订是否规范,采购资料是否齐全;零星采购管理是否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是否落实定点目录等。
5.资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核查实物资产管理情况,有无违规处置资产和资产被盗、丢失、毁损等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
6.内审整改落实情况,通过查阅原始相关资料,核查上一轮内审单位,是否按照内审整改清单要求,认真完成整改。
(三)审计方式。第三方审计机构采取调阅财务软件、资产管理软件、账册、凭证、文件、内控制度等财务资料、现场询问有关经办和审批人员的方式进行实地审计,持续时间一个月。
(四)审计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相关要求,负责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内部质量控制,进一步强化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对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管理、业绩评价、分析建议书负责,确保审计报告及分析建议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五)审计报告。审计工作完成后,会计师事务所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正式审计报告,每个被审计单位各4套。
四、采购预算
人民币捌万元整 (¥80000.00)
五、会计师事务所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资格要求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截至开标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按时缴纳记录);
(四)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五)投标单位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六)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取得机构总部的授权书原件。机构总部只能授权1家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投标,且发出授权后机构总部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本次投标;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明函;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此项目相关的其他文件。
投标书需涵盖以上资格要求所有材料。
七、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送达时间:2024年10月23日9时
(二)送达地点: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楼七楼708会议室
(三)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3日9时
(四)开标地点: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楼七楼708会议室
八、本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