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自治区引进国(境)外人才项目资金审计及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自治区引进国(境)外人才项目资金审计及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安雯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
电 话:0951-5099089
三、采购内容和需求
(一)项目概况
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对2022—2023年度31个自治区引进国(境)外人才项目进行财务审计和绩效评价,并出具财务审计及绩效评价报告。
(二)财务审计及绩效评价内容
1.财务审计。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引进国(境)外人才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重点核查项目资金是否有效、合理、合规使用,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金批复文件、项目任务书、项目有关所有的专项资金及配套资金收入和支出凭证及附件、专家工薪合同、专家咨询费、生活补贴发放票据等。
2.绩效评价。重点核查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专家发挥作用、项目取得实际成果等。
(三)财务审计及绩效评价方式
采取驻场翻阅财务资料、项目资料,组织行业专家评审,开展访谈调查,获取分析相关数据等方式。工作中使用车辆需由第三方机构提供。
(四)财务审计及绩效评价要求
1.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准确把握2022-2023年度自治区引进国(境)外人才项目实施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
2.开展绩效评价应至少按照医疗卫生、生态农业、能源化工、数字信息等4个领域对项目分组,每个领域至少邀请2名以上行业专家对专家发挥作用、项目取得成果等进行专业评价。行业专家需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
3.项目成果收集要涵盖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项目成果指标三方面。从取得专利(申请及获批数量)、发表论文(SCI等核心期刊发文数量)、开展培训情况(场次与参加人数)、培养本地人才数量、制订地方标准等方面,具体量化项目取得的成果。
4.对应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成果、专家发挥作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对项目绩效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给出结论性意见。
5.出具财务审计及绩效评价报告,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专家职称证明材料、专家亲笔签名的意见建议需留存备查。
(五)财务审计及绩效评价报告
1.财务审计报告。客观、全面陈述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
2.绩效评价报告。简要概括项目资金审计情况,重点以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成效进行总结,给出绩效评价建议等次。
财务审计及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后,会计师事务所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财务审计和绩效评价报告,一式三份。
四、采购预算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00000.00)。
五、会计师事务所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资格要求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截至开标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按时缴纳记录);
(四)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五)投标单位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六)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取得机构总部的授权书原件。机构总部只能授权1家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招标,且发出授权后机构总部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本次招标;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明函;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此项目相关的其他文件。
投标书需涵盖以上资格要求所有材料。
七、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送达时间:2024年10月25日9时
(二)送达地点: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楼1001楼会议室
(三)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5日9时
(四)开标地点: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楼1001楼会议室
八、本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