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劳务派遣行业秩序,建立健全信用评价管理体系,根据《劳动合同法》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关于发布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指南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我们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务派遣单位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详见下方附件)。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7月9日前,通过邮件或打电话的方式反馈厅劳动关系处。
联系人:周振英,电话:0951-5099254,邮箱:nxldgx@126.com,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38号,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劳务派遣信用评价办法回复意见”字样,邮编:750001。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务派遣单位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