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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6-05-21 09:19:01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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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人社函〔2026〕94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网信办、教育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融监管分(支)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要求,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有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充分就业大局,根据《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6〕3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委网信办、教育厅、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决定自2026年4月底至7月31日,在全区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执法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稳就业和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主题主线,坚决落实《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强化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集中纠治侵害劳动者公平就业权益突出违法违规问题,引导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持续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进一步提升全区就业权益保障水平,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用人单位合规用工、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良好环境。

二、行动内容

依托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录库、劳务派遣单位名录库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摸排辖区内各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业务开展情况和用人单位招用工情况。持续畅通人社、网信、教育、公安、市场监管、金融管理等部门线上线下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利用12345、12333等政务热线、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面向社会开展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征集,全面掌握风险隐患底数,做到接诉即办。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从严从实查处,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予以严厉打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一)严格规范网络招聘。落实《关于规范网络平台招聘类信息发布的通知》(人社厅发〔2025〕60号)有关要求,加强网络招聘服务许可监管,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履行对第三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账号注册、资质核验、证照公示、招聘信息发布等方面的管理责任。依法纠治互联网平台或入驻经营主体以招聘名义非法引流,着力打击以招聘为名诱骗求职者参与电信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劳动者人身、财产权益。

(二)集中整治“招转培(贷)”欺诈。重点查处以招聘为名诱骗求职者参与付费职业培训,对涉嫌诈骗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法严肃查处。对涉违法违规开展放贷业务的,由金融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对将“招转培(贷)”等违法活动拆解为招聘引流、职业培训、诱导贷款等多个环节的,人社、公安、市场监管、金融管理等部门应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协查协作,开展全链条打击,坚决斩断“招转培”欺诈产业链条。

(三)着力打击虚假招聘。加强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招聘内容真实性、合法性的筛查核实,不得对工作内容、薪酬待遇等招聘信息做夸大、虚假陈述。重点查处以“央国企内推”“保录直签”等名义开展虚假人力资源服务,依法纠治以招聘为名乱收费、滥用“试用期”和“无薪试岗”等违法行为。

(四)依法规范劳务派遣。规范用工单位、劳务派遣机构招用工行为,强化行政许可审批监管,纠治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或劳动合同等问题。严查克扣、拖欠被派遣劳动者工资、社保费等违法乱象。依法纠治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岗位外包、业务外包等各类外包名义实施劳务派遣。

(五)依法纠治就业歧视。重点查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包含涉及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加强对就业年龄歧视的防范和治理,纠治违反国家规定在地域、户籍、身份等方面设置限制条件的行为。规范招聘录用过程中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背景调查行为,加强劳动者个人信息保护,着力纠治以劳动权益维护经历为由实施的就业歧视行为。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将本次专项执法行动与正在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活动一并推进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专项执法行动协调机制,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取得实效。要加强部门执法联动,共同推进专项执法行动高效有序开展。对查处的重大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全力维护我区社会和谐稳定。要广泛开展劳动用工普法宣传,畅通举报投诉渠道,5月20日前主动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方式。要密切关注舆情,积极迅速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加强人力资源市场风险防范处置。对行动中出现的新问题、新形式、新苗头,做到防早防小、审慎处置,并及时上报情况。专项执法行动期间,自治区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随机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请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宁东管委会及时汇总所辖县(区)数据和工作情况,会同网信、教育、公安、市场监管、金融监管部门对专项执法行动情况认真总结,于7月30日前将专项执法行动情况总结(含附件)及典型案例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郑俊波0951-5099279

        自治区党委网信办         韦  鹏0951-6668768

        自治区教育厅             夏  枫0951-5559310

        自治区公安厅             郑范刚0951-6136198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马  婧0951-5672031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   王  豪0951-6098027

        邮箱:nxjczfk@163.com


附件: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情况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党委网信办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 

2026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情况.doc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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