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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12-05 16:1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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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人社函〔2018〕690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95号),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英语专业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我区合格人数为17人,其中,一级考试英语笔译合格人数为2人,二级英语笔译合格人数为1人,三级英语笔译合格人数为14人,现予以公布。一级英语笔译考试成绩合格时间和二、三级英语笔译合格人员翻译专业资格(水平)取得时间均为2018年5月20日。

合格证书领取可采取现场领取或EMS快递送达两种方式。

选择EMS快递送达的考生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gov.cn)“证书申领”栏目,下载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领取申请表》后发送邮件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邮箱(nxrskszxfwdt@126.com)。经审核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寄送资格证书,考生可根据短信提示注意查收快递邮件,快递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资费标准为20元/人。逾期未收到证书的考生可自行查询快递投送状态或与邮政EMS管理员张磊(服务电话:13519298181)联系查询。

选择现场领取的考生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领取证书。联系电话:0951-5555751,5555752,5555753。逾期未领取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有关规定处理(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证书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

附件:2018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名单.xls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1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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