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有关厅局委办、有关中央驻宁单位,各应用型本科院校、职业(技工)院校、大中型企业、公共实训基地、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为推进实施“技能照亮前程 人才赋能产业”大规模精准化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聚焦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紧跟人社部国家职业标准颁布步伐,加大职业(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设置标准开发力度,健全“告知承诺制”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设置标准体系,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一批职业(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设置标准开发单位(以下简称开发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截止。
二、征集范围
本次涉及职业(工种)经各地各培训机构自愿申报、各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自治区有关单位逐级推荐,聚焦康养照护、养老托育、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绿色经济和清洁能源等重点领域和本地区产业发展、市场发展、培训主体意愿等实际需求。
三、征集要求
(一)申报资质权威专业。开发单位应在所申报职业(工种)领域有较强的权威性、专业性,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引领力。
(二)专家团队具备条件。开发单位具有申报职业(工种)对应国家职业标准开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设置标准的专家队伍。其中,拟参与编写专家应同时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编制技术规程的通知》(宁人社函〔2022〕21号)(以下简称“规程”)有关资质要求。
(三)标准编制科学规范。标准编制坚持规范性、相适性、准确性、实用性原则,编制流程符合有关要求;标准开发申报稿内容、结构和格式符合《规程》中职业标准结构要素、内容和报批格式等有关要求。
四、征集方式
按照属地原则,请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辖区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企事业单位、职业(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民办培训机构等征集申报;按照行业主管原则,请自治区有关厅局征集直属单位,请自治区国资委征集国有企业和中央驻宁企业申报。请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治区有关厅局、自治区国资委于11月20日前将征集开发单位情况书面反馈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包括开发单位申请表(含拟参与编写专家情况表)、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相关表格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s://hrss.nx.gov.cn/)“网上办事-表格下载”处下载。
五、工作安排
对征集到的申请开发单位,综合考虑权威性、专业性等因素评估遴选,如有多家单位同时提交同一职业(工种)标准申请,经评估择优确定牵头单位,其他符合条件的可列为参与单位。开发单位确定后,按程序下达新一批职业(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设置标准开发计划,按照有关要求分批次组织标准开发工作。各地各单位在组织征集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商 静 电话:0951-5099012
邮箱:nxrstzynljsc@163.com
自治区教育厅 宋国平 电话:0951-5559085
自治区国资委 刘 欢 电话:0951-6180178
银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黄冠利 电话:0951-6888921
石嘴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李小花 电话:0952-2012633
吴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郭晓明 电话:0953-2036378
固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张金鸿 电话:0954-2075936
中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张 涛 电话:0955-7063943
宁东管委会人力资源局 盛 超 电话:0951-5918388
附件:1.新一批职业(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设置标准开发汇总表
2.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设置标准开发单位申请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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