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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5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单独划线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11-05 17:17:05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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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人社函〔2025〕219号


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我区2025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单独划线合格人员已确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2025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单独划线各专业合格标准均为57分(满分为100分)。

二、合格人员

合格人数为2人,资格取得时间为2025年6月21日,名单详见附件。

三、证书效力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单独划线成绩合格证书,在相应省(区、市)的单独划线地区有效,有效期为5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单独划线的地区为:红寺堡区、同心县、原州区、西吉县、海原县。

四、证书领取

(一)电子证书。合格人员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电子证书下载”栏目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二)纸制证书。纸质证书遗失、损毁的,不再办理补发。            

1.考生自2025年11月10日起,工作日期间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单独划线所在地级市人事考试机构领取证书。

2.逾期未领取的证书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中“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证书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的规定处理。

五、联系方式

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419号/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办公楼十楼1008室,电话:0954-2662806。

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20室/中卫市城区文萃南路,电话:0955-7063920。


附件:2025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单独划线合格人员名单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025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单独划线合格人员名单.doc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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