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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资格(水平)考试单独划线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11-14 14:14:14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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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人社函〔2025〕224号


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准,我区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资格(水平)考试单独划线合格人员已确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一)2023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单独划线各科目合格标准为42分(满分75分)。

(二)2024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单独划线各科目合格标准为39分(满分75分)。

(三)2024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单独划线初级、中级合格标准为39分,高级合格标准为40分(满分75分)。

(四)2025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单独划线初级合格标准为43分,中级合格标准为42分(满分75分)。

二、合格人员

补申领人员:2023年下半年1人,资格取得时间为2023年11月4日;2024年上半年4人,资格取得时间为2024年5月26日;2024年下半年5人,资格取得时间为2024年11月10日。

申领人员:2025年上半年4人,资格取得时间为2025年5月25日。

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证书效力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单独划线地区职业资格证书,在相应省(区、市)的单独划线地区有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单独划线地区为:红寺堡区、同心县、原州区、西吉县、海原县。

四、证书领取

电子证书。合格人员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电子证书下载”栏目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二)纸制证书。

1.选择现场领取的考生自2025年11月17日起,工作日期间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单独划线所属地级市人事考试机构领取证书。

2.逾期未领取的证书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中“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证书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的规定处理。

五、联系方式

吴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9办公室/开元大道544号,电话:0953-2028531

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419号/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办公楼十楼1008室,电话:0954-2662806

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20室/中卫市城区文萃南路,电话:0955-7063920


附件:宁夏考区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单独划线合格人员名单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宁夏考区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单独划线合格人员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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