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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确定2025年度我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6-03-13 09:59:59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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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人社函〔2026〕44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5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单位备案名单的通知》(人社厅函〔2026〕12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自治区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项目的通知》(宁人社函〔2025〕26号)要求,经单位申请、资料审核、专家评审、实地评估、会议研究、社会公示,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报备后,确定以下单位为我区2025年度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项目实施单位:

一、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2个)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2家单位为我区2025年度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建设单位,建设类别均属于A档(生产制造类),一次性分别拨付项目建设专项补助资金700万元。

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3个)

国铁兰州局集团公司银川供电段“景永峰(接触网工)技能大师工作室”、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大学“杨小萍(中式面点师)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国能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王磊(电工)技能大师工作室”3家单位为我区2025年度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单位,建设类别分别属于生产制造类、社会生产和生活服务类、生产制造类,一次性分别拨付项目建设专项补助资金3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

三、有关要求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执行上报项目时确定的项目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健全项目建设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各项工作有序、规范、高效完成。以上5个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480万元,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拨付的项目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实训设备、开展与技能人才工作相关的培养培训、技能评价、技能交流、表彰奖励等活动的开支。各地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 

2026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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