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东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扣自治区“十五五”规划部署,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聚焦重点产业发展和基层提质增效,集聚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的人才智力资源。根据院士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站、特聘专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6年人才工作载体和“自治区特聘专家”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人才工作载体
1.院士专家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是指自治区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与国内院士及顶尖专家及其团队合作建立的集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等功能为一体的平台载体。对院士专家工作站依托单位每年给予最高20万元建设运行经费,每3年进行一次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支持。
2.专家服务站。专家服务站是以解决基层实际难题、激活基层创新动能为目标,围绕基层产业发展所需,通过搭建高层次人才流动桥梁、组织专家开展定向技术指导与资源对接等方式,帮助基层解决创新资源匮乏、关键技术瓶颈制约、产业人才短缺等问题的平台载体。对专家服务站依托单位考核补助周期为5年,年度考核合格和优秀的,分别给予10万元和20万元经费补助。
(二)“自治区特聘专家”
“自治区特聘专家”是指围绕自治区重大战略部署、重点产业和民生事业需求,由企事业单位柔性引进并按规定条件和程序聘任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特聘专家聘期3年,聘期内考核合格给予引才单位每人每年5万元经费补助,特聘专家可申请认定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享受相应类别人才优厚待遇。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至少与 1 名符合条件的院士专家建立明确合作关系,签订3 年以上合作协议,合作任务内容明确,指标量化清晰具体,成果转化机制健全;
2.具有明确的合作项目,具备专门的研发机构、较强的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能力、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
3.能为院士专家及团队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和科研、生活条件。
(二)申请建立专家服务站的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导产业须符合自治区六大产业集群及四个重点产业方向布局,区域内比较优势强,示范推广价值高,辐射带动作用突出;
2.具有 5 名以上梯次结构合理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生产技术较为成熟,具备相应的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能够聚集产业领域技术技能人才;
3.具有较好的专家服务合作基础,与 3 名以上区内外行业领域专家签订聘任协议,能为专家提供适宜的工作生活条件,定期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技术指导、决策咨询和项目合作等服务活动;
4.经营运行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无不良征信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生态环境问责等情形。
(三)申请聘任“自治区特聘专家”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养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与自治区企事业单位合作满 1 年,且聘任后按协议服务不少于 3 年;
4.紧贴现代化工、新材料、清洁能源、数字信息、特色农牧业、文化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及民生领域发展需求,具备较强技术创新与研发能力,能够解决本行业本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难题,或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有显著带动作用;
5.近 5 年承担过国家级科研课题或省部级重点科研、工程项目,或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科学技术和社会科学奖励或取得发明专利且科研成果转化产生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6.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
三、申报范围
自治区内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院士专家工作站和“自治区特聘专家”;自治区内注册的各类企业、产业园区、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以及地市以下从事技术研究、推广类事业单位可申报专家服务站。已建立院士工作站、专家服务站和自治区人才小高地等人才工作载体的单位不再重复建立,已聘任为“自治区特聘专家”的人员不再重复聘任。
四、申报材料
(一)人才工作载体
申报单位登录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进入“人才服务—人才活力工程—院士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站申报”端口提交相关材料。同时,须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申报函。来函须以正式文件报送,详细说明申报原因及载体依托单位的运营、专家合作、辐射带动作用等情况;
2.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院士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站申报表及其相应佐证材料。
(二)“自治区特聘专家”
申报单位登录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进入“人才服务—人才引进工程—自治区特聘专家申报”端口提交正式申报函及相关材料。申报函须以正式文件提交上传,并上传合作协议复印件。
五、申报事项
(一)申报程序。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宣传,鼓励指导本地区、本部门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1.人才工作载体。各市、县(区)和宁东基地企事业单位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建立申请;自治区级企事业单位向区直主管部门提出建立申请。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照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筛选后报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审核,择优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书面推荐。自治区级企事业单位由区直主管部门审核后择优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书面推荐。线下与线上审核同步进行。各地各部门推荐申报专家服务站时,同一产业领域择优推荐1家,且不与仍在资助期内的专家服务站产业领域重复。
2.“自治区特聘专家”。各市、县(区)和宁东基地企事业单位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自治区级企事业单位向区直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照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筛选后报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审核后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自治区级企事业单位由区直主管部门审核后择优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各单位同一专业领域推荐申报人选最多1人。
(二)申报方式。各级审核部门要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线上申报材料内容须按要求逐项完整填写,人才工作载体申报材料胶装成册报送(一式一份),“自治区特聘专家”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录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系统,通过“人才服务”板块进入相应申报项目列表完成审核推荐;区直主管部门登录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完成审核推荐。
(三)申报时间。请于2026年5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s://12333.hrss.nx.gov.cn/nxggfw/nxggfw/
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系统网址:http://nx.12333.gov.cn/portal/login
联系人:刘莎莎 王 勇
联系电话:0951-5099081 5099080
技术咨询:李 锐
咨询电话:18995151604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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