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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经济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25年度单独划线地区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6-04-29 17:49:29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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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人社函〔2026〕84号


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5号),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我区2025年度经济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单独划线地区合格人员已确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单独划线地区合格标准:初级各科目均为77分,中级各科目均为80分,(满分均为140分)。

二、合格人员

合格人数12人。其中,初级3人,中级9人。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为2025年11月2日,名单见附件。

三、证书效力

资格证书在相应省(区、市)的单独划线地区有效。宁夏单独划线合格区域为:红寺堡区、同心县、原州区、西吉县、海原县。

四、合格证书

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子证书。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证书查询验证”栏目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

(二)纸制证书。合格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单独划线所在地级市人事考试机构领取。纸质证书遗失、损毁的,不再办理补发。逾期未领取的证书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中“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证书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的规定处理。

五、联系方式

吴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9办公室/开元大道544号,电话:0953-2028531。

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419号/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办公楼十楼1008室,电话:0954-2662806。


附件:2025年度经济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单独划线合格人员名单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025年度经济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单独划线合格人员名单.doc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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