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人社函〔2026〕105号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更好发挥职业技能竞赛示范引领作用,让“技能照亮前程”深入人心,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大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经研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相关单位开展2026年自治区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自治区一类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根据各部门申报,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办法》(宁人社规字〔2022〕8号)(以下简称《办法》),结合各申报单位申请和往年办赛情况,2026年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自治区一类竞赛共19项93个职业(工种)(见附件1)。
二、竞赛奖励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按照《办法》有关规定晋升相应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没有国家职业标准的,不予晋升。
(一)对获得各职业(工种)决赛第1名的选手,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条件后,认定为“自治区技术能手”,破格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
(二)对获得各职业(工种)决赛第2-6名的选手,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
(三)所有晋级的选手在同一年度同一项目职业技能竞赛中只能晋升一次,两年内不得再次晋升。晋升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最高不能超过相应国家职业标准设置的最高等级。
三、工作要求
(一)确保公平公正。牵头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竞赛管理主体责任,将公平公正作为办赛的“生命线”,建立健全竞赛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做好竞赛重点环节的规范管理。要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参赛,扩大企业职工参赛比例,认真做好选手信息审核工作。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自治区技术能手”的人员,不以选手身份参加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要做好裁判人员的管理培训,赛事中设备提供、技术支持单位人员不得担任裁判长、裁判员等可能影响竞赛成绩的职务。如有发现,该赛事本年度所有竞赛成绩无效,且牵头主办单位两个办赛周期内不得向我厅申报职业技能赛事。
(二)规范赛事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做到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务求实效。2026年自治区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以“第三届宁夏职业技能大赛”统一冠名,牵头主办单位要切实做好竞赛活动的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结合赛事特点和实际,合理确定各赛事决赛时间和举办地,采取集中开放形式办赛,原则上不再单独举办大赛开、闭幕式。比赛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牵头主办单位要将《2026年自治区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基本情况表》(附件2)、《2026年自治区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晋级情况统计表》(附件3)一并函报我厅,作为获奖选手晋级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及授予“自治区技术能手”的佐证材料,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
各竞赛活动应于12月1日前完成并确认竞赛结果,未能按时完成的,应在12月1日前函告未开展的原因并明确完成时限,原则上不得再向我厅申报下年度职业技能赛事。
(三)提升赛事质效。牵头主办单位要科学制定竞赛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以上技能要求命题,确保竞赛技术质量。要高质量组织开展赛后技术点评,推动各职业领域技术创新和技能水平提升。要高度重视竞赛活动的宣传推广,统筹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对竞赛活动和获奖选手的宣传力度,宣传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劳动者立足本职工作,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创造新业绩。
(四)落实安全责任。牵头主办单位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配合赛事举办地有关部门科学合理制定竞赛期间的安全应急、卫生等处置预案,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要为参赛选手等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做好医疗急救和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各项职业技能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五)做好赛事评估。我厅将对各赛事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办赛效果进行指导,对参与度不高、覆盖面窄、办赛效果不明显、代表性不强的赛事,下年度不再列入自治区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对管理不善或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赛事,取消牵头主办单位两个办赛周期内的竞赛申报资格。
联系人:李 翔 0951-5099084
周泽众 0951-5099085
电子邮箱:nxjdzx085@163.com
附件:1.2026年自治区一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安排表
2.2026年自治区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基本情况表
3.2026年自治区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晋级情况统计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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