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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H7N9禽流感患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3-06-28 15:34:46   来源: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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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人社发〔2013〕53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宁东基地管委会:

  当前,我国部分地区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为充分发挥医疗保险的保障作用,缓解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协同做好防控和救治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H7N9禽流感患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13〕3号)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认识预防和控制人感染H7N9禽流感工作的重要性,主动参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根据各级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保障政策的衔接,配合卫生等有关部门做防控工作。

  二、保证参保患者及时救治,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各地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救治的需要,在入院标准、定点医院选择等方面放宽条件,保证参保患者及时救治。对因治疗需要,经基层医疗机构转诊至高级别医院的参保患者,可执行基层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对参保患者治疗期间使用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可参考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人感染H7N9禽流感临床专家组制定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3年第2版)》,根据急救、抢救需要,一律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保证参保患者及时得到救治。各地使用放宽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的情况,要及时上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及时结算医疗费用。对参保患者在参保地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实行即时结算;对于因转外就医等原因不能即时结算的,要简化结算手续、缩短结算周期,减轻参保人员垫支负担。对个人负担较重的参保患者,要做好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大病保险、应急救治和慈善组织的衔接,切实考虑患者的实际困难,决不允许出现因费用问题而影响和放弃治疗的现象。

  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信息调度,随时了解掌握本地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发病和医保基金支付情况,做好预案,并按要求及时向我厅报送工作信息。要加强与卫生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共同做好H7N9禽流感患者的医疗保障工作。各地在H7N9禽流感防治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和建议,要及时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告。

  

联系人:岳军 咸胜玉  联系电话:5099223 5099263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3年4月19日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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