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及宁东基地社保中心:
为认真落实工伤保险审计整改有关要求,加强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管理,更好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伤保险医疗(康复)服务和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人社规字〔2026〕1号)等文件规定,现将修订后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范本》《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伤保险康复服务协议范本》《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协议范本》及2026年全区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名单印发你们,请参照使用。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范本
2.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伤保险康复服务协议范本
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协议范本
4.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基础信息情况表(2026年)
5.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伤保险协议康复机构基础信息情况表(2026年)
6.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伤保险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基础信息情况表(2026年)
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6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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