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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2-04 14:34:12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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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人社函〔2021〕36号


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人事处:
       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如下:《建设工程计价》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100分),《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合格标准为72分(试卷满分120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100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100分)。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我区合格人数为452人,现予以公布。合格人员执业资格取得时间为2020年10月25日。
       合格证书领取可采取现场领取或EMS快递送达两种方式。选择EMS快递送达的考生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1年2月17日,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com)进入“宁夏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栏目,申请证书邮寄。经审核合格后1个工作日内寄送资格证书,考生可根据短信提示注意查收快递邮件,快递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资费标准为:区内13元/件,区外21元/件。逾期未收到证书的考生可自行查询快递投送状态或与邮政EMS管理员张磊(手机:13519298181)联系查询。
       选择现场领取的考生自2021年2月19日起,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到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领取证书。联系电话:0951-5555751,5555752。
       逾期未领取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证书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的规定处理。

      附件: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xls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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