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东管委会,区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中央驻宁企业: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与创新驱动战略,加大博士后工作对我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支持力度,推动全区产教学研深度融合,促进人才链产业链资金链创新链相互协同,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4〕109号),现就我区开展2024年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各类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等申请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具备6项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具体设站基本条件、推荐条件、设站程序等要求详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4年)》(附件1,以下简称《工作指南》)。
二、组织上报
请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工作指南》,吃透文件精神,对照设站条件开展摸底筛选,在此基础上做好动员、遴选与上报。
(一)各行业部门(单位)、党校。请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党校,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工信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厅、食药监局、宁夏广播电视台等部门(单位),尽快将文件转发给符合条件的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从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创新服务的下属事业单位,抓紧摸清底数,积极动员申报,并做好统计推荐。
(二)科研院所、研发机构。宁夏高等研究院、六盘山实验室、贺兰山实验室等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根据未来战略规划、事业发展需要以及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实际等,结合人才需求,尽快研究,确定方向,积极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至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宁东管委会。迅速组织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工作,加强调研,摸清底数,结合当地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发展需要及人才队伍建设需求,大力发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各地在申报数量上要有明显增加。
(四)中央驻宁企业。自行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申报,数量不限。
有申报意愿的潜力单位,自治区将加大辅导力度,在申报数量上不做限制。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按隶属关系报送至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含宁东管委会),自治区行业部门,重点科研院所、研发机构、自治区党校、中央驻宁企业可直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请自治区相关部门(单位)、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宁东管委会将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填写《部门及属地动员推荐清单》(见附件4),于2024年10月20日前将纸质版、电子版统一报送至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申报材料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择优推荐报送至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四)经同意推荐的申报单位须于2024年10月27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首页,进入“流动站/工作站新设站”专栏,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网上申请材料须与纸质申报材料内容保持一致。
(五)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对有关单位申报材料进行核查,申报结果及后续工作另行通知。
四、申报材料
(一)《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并A4纸双面胶装成册,一式3份,要求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材料涉密的单位需在《申请表》封面醒目位置加以注明。
佐证材料包括: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和《申请表》中涉及到的企业资质、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有关证明材料,不超过40页,前面附清单目录。佐证材料要求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
(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2份,要求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所有申报材料需同附电子版,整理为一份压缩文件(邮件主题名称与压缩文件名称一致,格式为“202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单位全称”)。
联系地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517办公室)
联 系 人:张海英
联系电话:0951-5099010
电子邮箱:nxzjc5099010@126.com
附件: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4年)
2.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
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
4.部门及属地动员推荐清单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