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人社函〔2025〕55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鼓励支持大学生等青年群体创新创业,营造良好创业生态,切实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意见》(人社部发〔2025〕5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宁党办〔2022〕30号)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自治区大学生等青年优秀创业项目申报及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5年自治区大学生等青年优秀创业项目评选共设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不超过10个,二等奖不超过15个,三等奖不超过20个。
二、申报对象
在我区创业的在校大学生或35周岁以下(1990年3月26日以后出生)高校毕业生实施的创业项目;高职院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参照执行。
三、申报条件
(一)参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依法在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如存在变更,时间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或股东(工商登记等部门出具的股东证明材料中出资时间或股权受让时间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且占股比例超过30%);
(三)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四)参评项目至少带动1人(含)以上就业(创业项目申报者本人除外),需提供6个月(含)以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构成实质性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五)参评项目具有较大的市场发展潜力或潜在社会效益,科技含量较高,具有一定经济规模,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产业政策;
已获得过前三届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奖励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再参评。
四、申报材料
(一)2025年自治区大学生等青年优秀创业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二)项目概要及商业计划书;
(三)2025年自治区大学生等青年优秀创业项目评选申请材料(见附件2)。
五、申报程序
(一)评审标准参照《2025年自治区大学生等青年优秀创业项目评审表》(见附件3);
(二)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大学生等青年创业项目,按注册企业所在地,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三)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审核内容包括: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本人基本资料、征信记录,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未了结的重大法律或经济纠纷、安全生产事故、拖欠税费等问题,需函询公检法、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税务等部门,经相关单位审核后,将符合参评条件的大学生等青年创业项目资料、相关单位函询反馈材料等报送至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四)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要求进行二次核查,将拟推荐的《2025年自治区大学生等青年优秀创业项目评选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于6月13日前报送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项目申报资料、相关单位函询反馈材料等一应纸质资料同步寄送)。
(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各高校可直接推荐大学生等青年优秀创业项目,经核查后择优将拟推荐《2025年自治区大学生等青年优秀创业项目评选申报汇总表》于6月13日前报送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项目申报资料、相关单位函询反馈材料等一应纸质资料同步寄送);或按照注册企业所在地,指导创业项目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主申报。
六、奖励及政策支持
对评选出的大学生等青年优秀创业项目,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其中: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7万元、三等奖2万元,分别由自治区、市、县(市、区)从切块下拨的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对获得奖励的大学生等青年优秀创业项目,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及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的,可向人社部门申请享受相关政策,并可优先入驻当地创业孵化园。对获得大学生等青年优秀创业项目的负责人,优先推荐入选所属地创业志愿服务专家团,参加自治区创业服务宣讲等活动。
七、有关要求
(一) 拓宽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发掘。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组织做好大学生等青年优秀创业项目评选作为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具体举措,精心筹划安排,充分利用各种渠道,扩大宣传范围,发掘当地优秀创业项目,引导大学生创业者积极申报。
(二)提高思想认识,严格审核把关。申报大学生等青年优秀创业项目评选的创业者要诚实守信,所提供的申报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做好申报资料核实、资质审查和项目推荐工作。如有提供虚假资料或隐匿真实情况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及推荐单位的责任。
(三)优化评审选拔,确保项目质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专家等组成评审小组,对各地级市、相关部门及高校推荐的大学生等青年优秀创业项目进行资格复审、项目评估,评选出具有示范引领作业的优秀创业项目若干个。最终通过自治区统一路演的形式评出各个等级的创业项目,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决定发文奖励。
文件中所涉及表格请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https://hrss.nx.gov.cn)下载。
联系单位: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
联 系 人:孙 鹤 王 月
联系电话:0951-5046149 5051656(传真)
附件:1.2025年自治区大学生等青年优秀创业项目申报表
2.2025年自治区大学生等青年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材料
3.2025年自治区大学生等青年优秀创业项目评审表
4.2025年自治区大学生等青年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汇总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团委、妇联、工会、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