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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表时间:2018-12-25 10:59:3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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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和自治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积极迎接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按时报送工作信息,接受考核督查,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为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法治政府建设亮点及创新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法治人社建设扎实推进。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人社”建设,成立了厅法治人社建设暨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将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纳入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作为专章进行规划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厅长办公会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常年法律顾问、依法行政业务培训和普法宣传等工作经费统一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厅机关设置了法规处并加挂行政审批办牌子,现有人员4人,全部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目前我厅有13名同志注册了公职律师,聘请1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厅常年法律顾问。通过加强系统干部职工法治能力和法治思维培养,不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我厅法治人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目前,我厅没有一起被法院判决败诉的行政争议案件。年初,我厅被确定为2018年度自治区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7月,全国省级法治报“七五”普法塞上江南行采访团来我厅实地观摩,宁夏法治报对我厅的普法经验做法进行了通版报道。12月,我厅被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授予“法律八进”示范点称号,并在宁夏“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晚会上介绍了工作经验。

(二)精简办事流程,“放管服”助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2018年重新编制全区人社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厅本级行政职权、行政许可事项分别由2012年底的119项、43项压减到87项、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清零。大力推进“不见面、马上办”便民服务,全区人社系统189项政务服务事项有160项实现“不见面、马上办”,可不见面率为84.7%,其中区本级达到89%。简化服务流程,统一了64份表格样本,精简材料86份,办理时限缩减39.2%,方便了群众办事。截至11月底,五批涉及人社系统的22个堵点问题,除2个受限于法律法规等原因外已全部解决。大力推进“互联网+人社”,率先整省推进手机APP办理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56万参保群众实现不见面认证,74%的参保单位社保业务实现网上申报。积极推进社保“6+1”全区通办事项下沉乡镇、街道、村、社区,实行“不见面”与就近服务,累计办理参保登记、特殊人员申报、待遇申领、资格认证等业务36.5万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进一步完善,实现了跨省就医网上备案和参保人群跨省结算全覆盖。2018年9月26日,人民日报以《窗口撤了大半,事情更加好办》为题报道了我区做法,受到各方好评。

(三)落实普法责任,“七五普法”工作成绩显著。印发《关于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通知》,制定“四清单一办法”,进一步明确普法责任。建立全系统“人人都是人社普法宣传员”的普法队伍,推行“执法过程中积极普法,业务办理过程中主动释法”的工作方式,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行政争议案件处理、信访事项处理等工作中,把执法现场变成普法第一现场,大大提升了普法效果。在宁夏日报等媒体开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以案说法”专栏,累计刊登49篇典型案例;在宁夏法治、宁夏12333微信平台推送典型案例40期,政策问答题90道。不断完善12333电话咨询服务、手机APP、网上办事大厅、自助服务一体机、微信、微博“六位一体”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形成了多层次多渠道的人社普法依法治理格局。

(四)开展示范创建,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积极开展“法律八进”——“法律进机关”示范创建活动。对内,我们把法治培训教育纳入宁夏人社事业“十三五”规划、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人社政策大讲堂、知识竞赛、培训讲座等方式,高质量完成本单位干部职工学法作业 。重点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邀请自治区党校教授讲授宪法知识,在厅电子屏、12333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载体上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推送相关信息,在厅办公楼张贴宪法宣传海报,启动人社系统法治知识网络答题活动,在全厅营造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对外,将宪法、法律、部分党内法规列入全区科级及以下公务员网络培训必修课,帮助全区公职人员上好法治课,全面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牵头任务完成情况

(一)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健全并完善公务员诚信档案库,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编制公务员诚信手册,增强公务员法律和诚信意识。一是严把考录入口。将诚信报考作为公务员招录的基本要求,在公务员招考报名时,考生必须在报名网站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将诚信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重要内容。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管理,将历年我区公务员招考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考生信息整理录入其中,并及时更新。与发展改革委积极协作,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2018年我区1007名拟录用公务员进行诚信记录查询,严把公务员队伍入口。二是加强考核培训。始终把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作为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把诚信作为公务员考核、评先选优、惩戒的基本条件。将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内容纳入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和公务员网络培训中,不断提升公务员队伍的职业道德意识和道德养成,促进了全区公务员队伍全面发展。三是建立诚信档案。2018年8月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全区公务员诚信档案的通知》,建立完善公务员个人基本信息和涵盖公务员履行职责信用信息、社会生活信用信息等19项涉及公务员守信、失信事项的征信指标体系,组织各地各部门逐步建立和定期完善档案信息,强化结果运用,不断推动公务员个人诚信体系建设。

(二)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纪律约束和考核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快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加强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考核管理和纪律约束。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推进力度,结合行业特点和岗位,逐步建立分级分类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以公务员诚信建设为主线,大力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不断加强行政执法机关法治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将宪法及部分党内法规列入全区科级及以下公务员网络培训必修课程,培训结果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挂钩,2018年网络培训已于11月30日结业,全区1.5万名科级以下公务员参加了网络培训。加大初任培训中法治知识培训比重,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法治知识比重不低于40%,并组织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宪法宣誓。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指导各地各部门将法治建设纳入各类培训,根据执法类型和工作需要加大针对性教育培训比重。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关于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总体部署,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实施意见》,提出了“建立公务员职业准入道德标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建立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加大经常性教育力度、强化系统性培训、加强公务员忠诚建设、开展职业道德创建、推进职业道德文化养成、加强职业道德考核评价、健全职业道德监督机制、选树公务员职业道德先进典型、加大奖惩力度”共12项具体的保障措施,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举办2期职业道德建设专题培训班示范带动,推进工程深入实施;9月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各地各部门推进实施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情况进行了督查。通过分类推进,强化督查,加大宣传,进一步规范我区公务员职业行为。

三、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将党内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决策、公平竞争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要素、意见等整合为“一表”通用,合法性审查的同时对文件有效期提出意见建议。建立OA办公系统网上联动机制,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和“三统一”流程关,未经合法性审查或不符合“三统一”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印发。认真履行报备职责,2018年,我厅共审查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党内规范性文件1件,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及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的通报中,我厅规范性文件报备的准确率、规范率、及时率均为100%。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目录、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决策后实施评估、专家信息和意见论证公开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重大决策行为,为厅党组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提供有力的参谋服务。今年制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实施细则》《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领取病残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均经过广泛征集社会意见、专家评议、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会议研究审定等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规范重大决策听证活动,制订印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听证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四类听证程序进行了规范,其中规定了重大行政决策包括的6类具体事项,并建立了听证代表遴选机制,要求听证代表不少于7人,且与决策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代表人数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50%,确保了听证代表来源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奠定了基础。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调整优化我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社会保险执法职责,将原来分散的劳动用工、就业、社会保险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调整归并到劳动监察稽查局统一行使。强化人社12333热线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联动、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坚持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每季度曝光一次重大违法行为,将欠薪失信企业及个人记入“黑名单”,与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始终保持高压治欠态势。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新申领行政执法证13人,全厅共有81名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切实做到了执法人员“人人有证、亮证执法”。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巡视监督和审计监督,对巡视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责任,逐项予以了整改。坚持纪检监察组、机关党委负责人列席党组会、厅长办公会,加强执纪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全年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27件,政协委员提案112件,办结率100%,代表委员对我厅主办的33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满意率100%。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或者相应人员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执行“四会二书”制度,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四会”暨按照自治区人社厅《行政复议办案规程》,所有复议案件均上会集体研究决定;对审理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启动行政复议案件联席会议研讨;涉及医学专业问题,召开医学专家会集中论证;对疑难复杂案件,召开听证会公开审理。“二书”暨对法条适用不明确,案件争议较大的案件,请法律顾问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复议案件办理中对各地级市行政行为不规范或法条适用有误等问题,及时下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指出问题责令整改。有效提升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2018年,厅本级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2件。按案件类型统计,工伤认定类案件21件,特殊工种退休审批1件;按照办理结果统计,办结16件,占72.7%,其中维持13件,撤销3件;未办结6件,占27.3%(均未到复议办案期限)。二是全面提升应诉能力,强化依法出庭职能。建立了业务处室与法规处、法律顾问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确保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和法定义务。2018年,厅本级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0件(一审案件6件、二审案件4件),按照案件类型统计,8件工伤认定类案件,2件为退休审批类案件。按照处理结果统计,维持5件,占50%,未审结5件,占50%。

四、存在问题及2019年打算

《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安排的工作任务,还有两年就要全面完成,一些工作任务细节落实的还不到位,需要进一步加强。2019年,我们将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做好职责清单梳理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助力机构改革。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责划分,重新梳理职责清单并公布。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梳理出我厅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做到“底数清”。对机构改革涉及到人社领域法规文件要认真梳理,列出清单,提出修订意见,确保机构改革任务完成后文件修订及时到位。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信息化管理,逐步实现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干部法治能力建设,促进法治学习制度化、常态化。精心制定人社系统2019年学法、普法计划并抓好落实。今年11月到明年2月底,通过认真组织开展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知识竞赛活动,达到以赛促学的目的,提高人社法律法规社会知晓度,全面增强系统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有效措施,强化督促检查,确保系统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提高执法人员证据意识,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执法程序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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